搶你飯碗?「白領外勞法案」下週審查 林淑芬:低薪白領缺工?
▲林淑芬臉書高調下週要審查「白領外勞」法案。(圖/翻攝自林淑芬粉絲專頁)
民進黨立委林書芬在臉書指出,立法院下週三就要審查行政院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也就是俗稱的「白領外勞法案」,要網友們協助轉發高調。
林淑芬臉書表示,不反對延攬真正的外國專業人才,但是國發會卻趁機夾帶草案第19,20條,開放引進低薪白領外勞、開放假實習真工作、開放先進來再找工作尋職一年,最後反問「請問我國低薪白領工作缺工嗎」。
林淑芬在4月26日的臉書貼文中指出,只要所學符合「就服法」「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相關科系即可來臺實習1年,如果科學、科技、工程、數學等專業領域得申請2年,「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幾乎涵括所有白領工作,包含批發業、製造業、醫療保健、財稅金融服務、交通運輸業等工作。
林淑芬質疑,是不是就可以開放外國生以「實習名義」來臺工作1+1年?所以只要經濟部認爲該產業需要招募「實習生」來臺,就同意開放嗎?
▲「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幾乎涵括所有白領工作。(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PTT鄉民對此表示,「爲何是林爆料?她不是dpp的?弄得我好亂~」、「林委員大概快被開除黨籍了,竟然直接貼這種消息。」、「繼22k又一德政 白領領太多了」、「東南亞大學畢業,母語英語國語,三國語言 只要20萬初(出)頭玩爆一堆英文濫倒(爛到)掉渣的臺灣大學生」、「民進黨=較不親中的國民黨」、「低薪白領外勞進來臺灣薪資就不可能提高 物價高房價高薪資低」。
根據行政院網站的「草案總攬」專區公佈資訊,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所公佈逐條說明檔案中,第19條內容爲「外國專業人才擬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須長期尋職者,得向駐外館處申請核發一年效期、多次入國、停留期限六個月及未加註限制不準延期或其他限制之停留簽證;期滿有繼續停留之必要者,得於停留期限屆滿前,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延期,並得免出國,總停留期限最長爲一年,不受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條第七款不得逾六個月之限制。」
第20條內容爲「就讀於教育部所編定參考名冊所載國外大學校院之外國籍學生或畢業不超過二年之外國籍畢業生,經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得於我國政府機關、法人、學術或研究機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行業務場所,從事與其就讀之科系(所)所學且與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相關之長期停留實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