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樂團主唱「肖查某」還比中指 李婉鈺判拘役10日

李婉鈺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圖/記者黃克翔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議員李婉鈺前年底在餐廳用餐時,由於說話音量過大,與鄰桌獨立樂團「騷包樂團」主唱許巧宜發生口角,期間對着許姓姊妹比中指,還罵出「肖查某」,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新北地院近日將李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婉鈺與友人新北市板橋區想麻辣火鍋,被鄰桌的許巧宜與妹妹要求控制音量,雙方因此爆發衝突,除了罵對方是「肖查某」之外,還比出中指表達不滿;期間,許妹認出李婉鈺身分,用手機錄下衝突過程

事後,許姓妹妹在臉書指出李婉鈺行徑誇張,並將拍攝的影音檔上傳;許巧宜也在臉書貼文上表示,「李大議員一聽到我這麼說便眼神輕蔑,大聲的對着整間店說:『這裡是公共場所,憑什麼要我小聲一點?』白了我一眼便直接回座。

李婉鈺得知此事後,控告兩姊妹涉嫌加重誹謗,並稱許女妹妹在櫃檯結帳時有刻意靠近她,用手提包撞擊她身體臉部,造成瘀青,涉嫌傷害。不過,傷害罪部分,由於李提不出任何照片目擊者證據檢察官認爲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臉書貼文部分,檢方也認爲是因爲衝突的親身經驗後才寫下的,應該受言論自由保障,所以也沒有構成加重誹謗。

至於李婉鈺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後,案件審理時,李婉鈺表示,是對方先來挑釁,但是如果事自己修養不夠願意道歉,不過李姓姊妹要求償15萬元、開記者會道歉,實在不能接受,且不覺得有侮辱,反而是對方侮辱她。

法官審酌,李犯後願意坦承犯行,但是未能和被害者達成和解,依公然侮辱罪將她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