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嗆李婉鈺案「檢察官刁難」:把我員工叫去調查2次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新北地檢署起訴後,4日晚間9點在直播平臺上表示,這件事很有榮譽感,因爲「法院外面站了很多我的粉絲」。他指出,檢察官不僅將他本人找去調查,還將「我的所有員工」都調去,甚至還傳喚了2次,不符合妨礙名譽案件的偵查流程

陳之漢指出,臺灣法律「判出來不是誰對誰錯」,而是看誰更會說謊,「臺灣的法律並不是保障一個好人,它(法律)只是在保障更會說謊的那個人。」

他提到,前去開庭時,檢察官對他百般刁難,「他不是隻把我找去,他把我的所有員工都調去,而且還去了兩次,妨礙名譽的案件沒有人這樣偵查的。」

▼館長嗆「臺灣法律跟狗屎一樣爛」。(合成圖/ETtoday資料照、館長直播)

他說明,李婉鈺就是「想上我節目上不成」的人,「然後她就落選了嘛!她就當選新北市民了嘛!」他痛批,這些有權有勢的人做甚麼都可以,但「像我們這種死老百姓,沒有讀書,就應該被羞辱」。

陳之漢指稱,他之所以會受到檢官刁難,是因爲李婉鈺「一定跟北檢有認識的」,「新北的法官沒有認識嘛?他當議員當了8年欸!」

對於訴訟問題,陳之漢稱,就算他今天真的告輸了,社會大衆還是「會站在我這邊」,「如果今天社會站在我這裡,我就算被罰也覺得無所謂,因爲大快人心嘛!」

陳之漢強調,他也很有可能被「歧視同性戀」的臺南市議員提告,「他告贏了,我驕傲,我願意承擔,因爲我是爲了同性戀出聲。」他批評,所謂的「斯文敗類」就是指「領檯灣人的納稅錢,卻在歧視臺灣人民」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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