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宜蘭縣府員工詐取禮券變賣 遭判刑6年

前宜蘭縣衛生局遊姓男臨時員沉迷博弈,利用職務之便,填寫不實請購單採購禮券後上網轉賣,詐得新臺幣約1769萬元償債。宜蘭地方法院審結,處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遊男自民國104年6月起任職於宜蘭縣衛生局,負責「結核病/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執行計劃」覈銷程序,這項計劃爲鼓勵病患正確接受治療,以超商禮券作爲營養品補助。

遊男見衛生局共契平臺購買超商禮券有折數優惠,且交貨日與付款日有時間差,認爲有利可圖而心生歹念。民國111年2月至9月,遊男變造請購資料,並以時程緊急爲由,陸續送出32次不實請購單,由不知情行政科人員下單,先後向3家超商下訂大量面額禮券。

判決書指出,遊男詐得禮券用86折到92折上臉書Facebook社羣販售變現,再用個人銀行帳戶轉帳給3家超商,以支付未經機關授權請購訂單貨款。後因財務吃緊無力匯款,超商當時也發函通知衛生局付款,遊男察覺東窗事發,民國111年10月向廉政署自首。

事發後,衛生局召開考績會開除遊男。此案去年8月被檢方起訴,遊男否認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辯稱只是借用,沒有要詐欺,但不被採信。

法官認爲,遊男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貪污治罪條例等,因自首減刑,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衛生局今天迴應,案發後已懲處相關主管,同步改善採購流程,改採多層稽覈,搭配不定期抽查,杜絕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