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衛生署副署長:民間買疫苗免藥商申請 搬「SARS救命法條」認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灣面臨疫苗短缺困境民間企業有意協助引進,中央態度卻在3天內連轉3次,表明應由中央與原廠直接簽約。繼疾管署首任局長張鴻仁跳出來批判之後,前衛生署(衞福部)副署長賴進祥也搬出《藥事法》第48條,強調在疫情嚴峻時期,民間可以自行購買疫苗,不必經由藥商提出申請

▲AZ疫苗。(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5月28日公佈地方、企業引進疫苗的8大公文流程,隔日卻改口說疫苗輸入應由中央與原廠直接簽約採購,接着又在5月30日鬆口,表示願意也歡迎民間協助引進疫苗,3天內態度連轉3次,掀起各界正反議論

前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向《中國時報》表示,18年前有鑑於SARS病毒變化速度快,不可能凡事都按步驟來,因此修訂《藥事法》第48-2條,就是爲了在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時,能專案覈准進口疫苗,甚至特別規定用藥商申請藥品許可證,也不用再經過封緘檢驗程序,如今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嚴峻,國內疫苗短缺,民間依法是可以自行採購的,只是要向民衆說明風險,「不是法令限制的問題,是指揮中心決心的問題!」

▲上週配送的41萬劑AZ疫苗,優先開放給第一類醫護人員施打 。(圖/記者李毓康攝)

而對於民間引進疫苗的爭議,疾管署首任局長、陽明大學教授張鴻仁也曾在臉書PO文指出,「30年前,我進入藥政處食藥署前身)4年多,後來擔任疾病管制局首任局長,我非常清楚,任何人有疫苗要進,法規完全不是問題,可以用《藥事法》,也可以用《傳染病防治法》。」

張鴻仁表示,希望政府別再亂扯法規、品質和安全,法規怎麼變,原則還是一致,「進口歐美已覈准任何醫藥品,只有需求問題,沒有法規障礙,你要做生意,那就照程序,要救命,閉着眼睛,馬上覈准,癌症用藥、救命疫苗,跟維他命是不一樣的態度!這一次,對我曾服務過16年的『機關』,舉雙手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