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金提撥未足額 裁罰金額累計達1059萬元

▲僱主必須於每年3月底前,爲採勞退舊制員工者存退休金專戶。(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周康玉臺北報導

勞動部公佈最新的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狀況,今年來已累計裁罰61件,連同去年裁罰46件,本項規定實施後合計已裁罰107件,裁罰金額累計達1059萬元。

勞動部表示,截至8月底止,已符合足額提撥規定之事業單位家數達10萬7千餘家,目前勞退舊制提撥家數已達95.71%,提撥準備金達870億元,較前一年約提早半年即達成9成足額提撥比例,並於8月達到足額提撥比率95%以上,提前達成年度績效指標

勞動部表示,今年來裁罰的61件,主要以新北、臺北地區最多;足額提撥的勞退舊制類別仍以製造業運輸業零售業爲主。

勞動部提醒,勞基法2015年修法,爲保障退休勞工,僱主必須於每年3月底前,爲採勞退舊制的員工者存退休金入專戶,否則挨罰,可處9到4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