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行低齡化,別把法律和安全不當回事

近年來,騎行自行車低齡化現象的日益突出,不少家長帶着不滿12週歲的孩子約伴上路騎行,一些騎行社團還開設“親子騎行營”,帶來的安全隱患不可小覷。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發佈的事故案例數據分析,不滿12週歲騎行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已佔到騎行事故總量的7.5%。(9月30日上觀新聞)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未滿12歲的兒童不允許在道路上騎行。就算孩子學會了騎車,但無論在生理上還是心智上均不具備上路騎行的能力,安全風險不容忽視;就算“帶娃騎行”聽起來有愛又拉風,但如果沒有安全做前提,一切都無從談起。

圖源:央視新聞

父母身爲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家庭教育的第一責任人,理應正視安全風險、堅守法律底線,正向引導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培養孩子正確的騎行習慣,而非鼓勵和放任低齡兒童騎車上路,將孩子置於危險,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

前不久,河北保定一名11歲小男孩隨父親騎行,遭汽車碾壓身亡的事件仍歷歷在目,此事引發了輿論對於低齡兒童騎行安全問題和事故責任劃分的關切和討論。誰都不想悲劇發生,希望更多家長能吸取教訓、引以爲戒,別把孩子帶跑偏甚至帶上歧路,別把騎行安全不當回事,別忘了年齡紅線和安全底線。

“騎行熱”背後應有“冷思考”——文明守法纔是最美的風景。除了騎行低齡化,還有一些成年騎友們,霸佔機動車道、搶紅燈、闖紅燈,專門挑郊外野路甚至是公路騎行……如此,自身法律意識尚且不足,又如何以身作則,教育後代要遵紀守法呢?騎行亂象,值得警惕。

“騎行友好”正成爲越來越多人的期待,城市管理也需不斷升級,堵疏並舉、標本兼治。一方面,加強對少年兒童騎行安全的教育和監管,讓孩子們遠離危險;另一方面則要打造更多適合騎行的公共區域,完善慢行交通系統,讓更多人暢享騎行之樂。此外,制度層面如何與時俱進地調整,也可進一步探索。

莫讓騎行變“畸行”,騎行運動想要普及,安全的弦、法律的弦,還需時時繃緊。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