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終於來了

政院會7日拍板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五年,修正草案規定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中古汽、機車並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5萬元、機車4,000元的適用期間延長五年,自2021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止,「無縫接軌」。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強調,將列爲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法案,由於修正案已明訂自2021年1月8日起實施,無論何時通過都可以「無縫接軌」,不影響民衆權益

修正草案對於過渡期間汽、機車汰舊換新案件從寬認定,規定2021年1月8日以後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且出廠6年以上之中古汽車,如已於2021年1月7日以前換購新汽車,並符合於報廢或出口前六個月內購買新車及完成新領牌照記者,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是類案件亦得適用減徵退還新汽車貨物稅。

2021年1月7日以前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於2021年1月8日以後且繫於報廢或出口後六個月內換購新機車者,該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不須「登記滿1年」且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與新購機車不以同一人爲限。

鼓勵民衆汰換舊車購買新車,節能減碳,政府自2016年1月8日起推動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針對汽車車齡6年以上、機車車齡4年以上,在換購新車前後半年內報廢或出口原本舊車,享有汽車5萬元、機車4,000元的貨物稅減徵,爲期五年,至今年1月7日屆滿。

爲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機車並換購新車,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行政院會今日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將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的中古汽、機車並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的適用期間延長五年,至2026年1月7日止。

值得注意的是,爲避免延長優惠五年衝擊中古車生計,修正草案將汽車汰舊換新減徵5萬元貨物稅適用車齡,從原本出廠六年以上拉長爲十年以上,以利低價中古車流入市場。行政院解釋,這是爲了加速淘汰10年以上中古汽車,將報廢或出口的中古汽車出廠年限由6年以上調整爲10年以上。

據瞭解,中古車商認爲,再延長五年影響生計甚鉅,因爲殘值低於5萬元老舊車子,幾乎都在購買新車時報廢,造成市場流通低價中古車大減,生意難做,中古車商因而向綠委陳情,致修正案「卡關」政院,在立法院上會期來不及送審,7日終於送出行政院大門

至於機車汰舊換新減徵4,000元貨物稅車齡,則維持出廠4年以上不變。而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適用對象,放寬不限本人、配偶及二親等內,汽車則維持限本人、配偶及二親等內。

李慶華說,爲加速機車汰舊換新,自2021年1月8日起刪除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應「登記滿一年」的限制,並放寬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的車籍登記與新購機車的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爲限,換句話說,某甲報廢的機車,某乙可用來汰舊換新減徵4,000元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