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冤論壇 檢察總長江惠民:有審判就有錯誤,減少冤錯
檢察總長江惠民,25日出席今年度的「平冤年度論壇」,他在一開始致詞時就表示,「有審判,就會有錯誤。」「既然有審判、有人的因素、我們一定會犯錯。我們不願承認判決有錯誤,就是一個可怕的司法制度。」他期望未來法官、檢察官更能戒慎恐懼地行使職權,減少冤錯案件發生。
今年度的「平冤年度論壇」主題爲「面向自由」。邀請在日本布川事件中,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而入獄29年、並花了44年終獲平反的櫻井昌司,以及臺中十三姨KTV殺人事件中,被判處死刑定讞,經過14年終獲平反的鄭性澤等人到場演說,並由江惠民擔任開場致詞。其中鄭性澤當年遭判死刑定讞時,江惠民擔任臺中高分檢檢察長,發現本案有冤屈,主動向法院聲請再審,才讓鄭性澤終於獲得平反,兩人一同出席本次論壇,別有意思。
江惠民除了承認審判會出錯以外,他還引用許多資料,證明冤錯案件確實存在,而且比例極高。他舉出最高檢察署的統計資料,從2013年到2018年5月,約5年半的時間內,檢察官爲被告之利益而上訴的案件共有227件(平均1年42件)、爲被告利益而聲請再審,併成功獲得改判的共有38件(平均1年7件),至於最高檢察署提出的非常上訴案件則有200餘件。他表示,這代表我們的司法系統仍有進步的空間,因爲冤錯案件仍存在。
江惠民也指出,我們的司法系統要進步,就要對冤錯案件有救濟,並有防止的方式。他舉出櫻井昌司44年平反、鄭性澤15年平反爲例,「你的青春就這麼過去了,在監獄裡面,那個傷害是沒辦法彌補的!所以我們更希望,這種傷痛、傷害,是讓我們檢察官跟法官能夠深深的認識到這種情形。」因此他希望檢察官跟法官能夠在偵查跟審理時,都能夠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戒慎恐懼的心情,來行使職權,減少冤錯案件的發生。
▲日本布川事件平反的櫻井昌司。(圖/記者吳銘峰攝)
對於江惠民以檢察總長的高度,說出以上的言論,日本的櫻井演講時表示,他非常羨慕。他在1967年發生在日本布川的一起殺人案中,被指控爲2名兇手之一,最後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直到1996年才獲得假釋。但他主張遭警方刑求、現場沒有客觀證據等理由,不斷提出再審,終於在2011年獲得無罪確定的判決,但這時候距離案發遭捕,已經過了44年的時間。
至於也花了15年時間平反的鄭性澤,也上臺講說自己奮鬥的心路歷程,但鄭性澤更加積極正向。他認爲過去的時間已經無法彌補,所以他會爲未來的生活,努力奮鬥。他也帶來了自己在苗栗苑裡栽種的米,命名爲「進澤米」,取「盡責」之意,要爲家中的老父母,盡更多得責任。
▼鄭性澤與他栽種的進澤米。(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