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黃國昌「最低工資法制化」,對調高最低工資無益
文/勞動黨
日前,黃國昌在立法院召開「最低(基本)工資法制化公聽會」。如果,不是過度親綠的工會、工運團體,大概都會帶着懷疑的眼光,揣測黃國昌到底在搞什麼?
蔡英文在年初大選中,爲了迴避工人要求大幅調高最低工資的訴求,提出了空洞的「最低工資立法化」的政見。而黃國昌不但延續蔡英文的意圖,而且竟然想搶頭香,去「充實」此政見。但其實,不管「空洞」還是「充實」,都對調高工人最低工資沒有實質助益。
該場公聽會,簡單整理就是:
可以大幅調高最低工資的內容:沒有!現實上也根本不存在這種東西!傷害工人的內容:有列入討論!有些正當性,但無實質助益的內容:有!
一、 立專法後,是否可以有利於最低工資的調高?當然不可能!工資問題是屬於勞資尖銳對立的問題,工人沒有團結的力量爲後盾,不可能期待建立一個好的談判機制,就達成工人想要的結果。公聽會中談的如何加強工人代表的代表性問題,一來在目前的客觀形勢下,不容易有解,即使代表性加強了,也無助於調高最低工資。
二、 目前的勞基法裡,對最低工資沒有任何的排除條款,也沒有打折適用的條款,而且更沒有不同地區差別化適用的問題。但黃國昌的公聽會竟然把這些議題,列爲討論提綱。舉例來說,臺北、屏東適用不同的最低工資。可是我們都知道,這不但會造成工人內部的分化,而且還會使目前區域不平衡更加嚴重。事實上,這種提法,根本不是爲了提高某些地區的最低工資,而是爲了降低大部份地區的最低工資。另外,所謂排除條款、打折條款,更是想把外國的壞法律搬過來。例如,殘障打七折、二十歲以下打八折等。
三、 有正當性,但無實質助益的內容:例如,把基本工資定義爲工人及其扶養家屬的基本生活所需。其實「基本生活」再怎麼定義,仍然具有糊模性,不可能據此得到一個明確的答案,又例如,明確規定每年的什麼時間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等等。
調高基本工資是五月一日勞動節工人的訴求,也是陷入生活困境的工人最悽絕的吶喊!我們勞動黨主張基本工資至少應該達到平均工資48490元的50%!民進黨與時代力量不要想丟個「法制化」的空殼子出來,甚至是有害的空殼子出來,愚弄工人!別把五•一勞動節當做是四•一愚人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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