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挖眼男「自願住院」非強制 屏檢:不影響案件調查

屏東挖眼男「自願住院」非強制 屏檢:不影響案件調查。(資料照/謝佳潾攝

屏東「挖眼案」引發社會關注,立法院7日排審《法院組織法》時,立委羅致政質詢楊嫌狀況,而衛福部稱其「自願住院」,法務部則說,目前沒聲請羈押,治療完畢再考量。對此,民衆憂心,該案是否出現變數,屏檢強調,不影響案件調查。

會中,羅致政問楊嫌目前的狀態是什麼?衛福部表示,目前在屏安醫院治療,羅追問,是用《精神衛生法》做緊急治療?衛福部說沒有,是病人自願住院。羅也問法務部,你們有提羈押嗎?都怪法官會把人放出來,你們有提嗎?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說,「目前沒有,治療完畢再考量,目前沒辦法訊問被告。」

針對衛生部特別強調楊嫌是「自願就醫」、而非依《精神衛生法》做緊急治療,不少民衆聞訊後擔憂這是否會影響案件的調查,對此,屏東衛生局表示,楊嫌到院後,經醫師詢問是否自願就醫,他回答願意,因而變成進入健保體系,換言之,就是由健保支付他的醫療費用,而若當時楊嫌不願意就醫,就會進入強制治療部分。

屏東衛生局進一步指出,目前醫療住院方式有2種,即「強制住院」與「同意住院」,2種治療的內容與用藥不會有差別,但是如果病患簽署同意住院,經一段時間如果主治醫師認爲該病患病情尚未穩定,出院仍有安全疑慮,還是可以隨時啓動強制住院,即可轉爲強制住院方式持續治療。

衛生於強調,接受治療的方式完全不影響司法審理,司法審理還是會照常進行,且楊男經護送到院後,衛生局要求醫院強制予以治療,出院前務必經衛生局及相關單位討論審查,並立即轉司法程序審理,以維護社區安全。

對此,屏東地檢署也表示,強制就醫或自願住院並不會影響案件偵辦,目前檢方分案持續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