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NCC無權撤照!中天自提4位鑑定人 質疑公器私用、裁罰不公
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中天新聞臺換照聽證會26日登場,中天電視有備而來質疑NCC近2年對中天新聞21件處份中,有16件尚未確定,是否違反《衛廣法》的最終決定權是法院,且尚未確定的裁罰案件,不能做爲是否准予換照衡量因素。中天新聞同時自行提出4位鑑定人,以「抗衡」由NCC提出的7位鑑定人。
▲中天電視大股東蔡衍明(左)與委任律師在會場交換意見。(圖/記者湯興漢攝)中天新聞臺因爲近年違規案件很多,聽證會中成爲主要探討內容。中天電視委任律師陳文元表示,中天新聞自103年12 月12日取得執照後至106年12月11日的前3年評鑑爲「合格」,這段時間沒有任何遭裁處罰鍰之紀錄。近2年的21件處份中,仍有16件尚未確定,罰鍰金額21次共1073萬,僅133萬確定。中天認爲,尚未確定的裁罰案件,不能做爲是否准予換照之衡量因素,是否違反衛廣法的最終決定權是法院。▲中天新聞臺換照案聽證會,由NCC三位委員(左起)林麗雲、王維菁、蕭祈宏共同主持。(圖/記者湯興漢攝)中天還強調,21件處份中,政治類有14件,非政治類7件,有關政治評論該不該成爲裁罰對象,是值得探討的問題,但中天認爲評論節目(尤其是政論節目),不應成爲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裁處罰鍰之對象。
律師指出,其中有2件裁罰案的報導對象是NCC,主管機關明顯球員兼裁判,NCC爲報導內容所監督對象,有「公器私用、裁罰不公」,因爲NCC屬於媒體監督對象,如果NCC認爲報導有誤,可以要求更正或到法院提告,而不是用開罰處份。▲NCC邀請7位專家學者擔任鑑定人表達意見。(圖/記者湯興漢攝) 26日的聽證會,NCC另邀請的7位鑑定人表達意見,包括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林月琴、臺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沈伯洋、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輔大新聞系副教授陳孝訓、東吳大學會計系副教副柯瓊鳳、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陳慧蓉、臺北大學經濟系教授郭文忠。中天也另外提出翁曉玲、關尚仁、鄭自隆、張裕亮等4位鑑定人,表達不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