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突更改審照評分 藍委質疑損害公信力

中天新聞臺執照年底到期面臨換照,但NCC卻在昨天才突然公佈一份換照審查評分表,此舉遭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質疑,如此做法有損NCC公信力。(資料照,劉宗龍攝)

中天新聞臺執照年底到期面臨換照,但NCC卻在昨天才突然公佈一份換照審查評分表,此舉遭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葉毓蘭質疑,陳玉珍強調審查規則不應該在審查中途更改,如此做法有損NCC公信力,葉毓蘭更痛批政府不該拿缺乏法源根據的規範內容做爲不予中天新聞臺換照的理由

陳玉珍指出,審查規則不應該在審查中途更改,否則難以取信社會,更有遭政治壓力介入的嫌疑。即便更改,不應適用於現在正接受審查的案子以示公平

其次,陳玉珍質疑,新的表格規定內容似有違反換照審查辦法的疑慮,這部分NCC應該說明清楚,外界也會嚴加檢視。

另外,陳玉珍直言,擅自調整提高特定項目的配分,不只違背過往慣例、被質疑針對特定媒體,更可能是屬於違法的無效行爲,只是在破壞外界對NCC的信任

因此陳玉珍呼籲政治力量不應該介入NCC審查換照,應該依照符合過往審查標準合法的評分機制來審查目前審查換照的案子,不要臨時改變遊戲規則,損害媒體的權益與NCC自己的公信力。

葉毓蘭則表示,2015年的衛廣法要求的自律機制只有觀衆申訴,至於獨立編審的機制,草案尚未通過,現行法律根本沒有這個要求,NCC把其當作附款已經可議,選擇性附加中天獨立審查人,其他業者沒有,更是可議、今天要以這個理由不給換照,等於在數學課上考英文,而且還是英文課沒教過的東西,沒考好,退學!

葉毓蘭還質疑,從法治主義角度出發,自律和內控機制是業者的組織自主權,如果沒有法律授權,NCC可以用來做爲不給電視臺換照的理由嗎?

葉毓蘭強調,大法官釋字第491號闡明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要求人民,應該好理解、受規範者能預見、可經由司法審查確認,現NCC以審查評分表加重自律、內控的比重,但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依據在哪裡?光憑處分上簡單的文字,連NCC前委員翁曉玲都覺得有所疑慮,卻要拿來當不換照的依據,還能說中華民國是一個有法律的國家嗎?NCC的獨立前提依法,用遲到六年都沒有完成修法擁有法源依據的規範內容,來當作扼殺言論自由的令箭,萬萬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