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酒女控男客性侵「處女膜裂4痕」法官難辯:也可能是老公

臺中一名酒店小姐陳姓酒客帶她到摩鐵性侵,造成處女膜4處裂痕,可案發前數天該女曾與丈夫嘿咻,難以判定是陳男所致,因此法院罪嫌不足判其無罪。(圖/中時資料庫

臺中一名酒店小姐(以下化名美美)控告陳姓酒客2019年帶她到摩鐵性侵,導致她身體多處受傷,且處女膜出現4道裂痕,但陳男否認發生性關係,堅稱當日只有種草莓。由於檢警無法在美美身上採到陳男的精子細胞,加上案發前一週,美美曾與老公發生性關係,臺中高分院因此無法認定其處女膜裂痕是陳男強制性交行爲所致,一、二審遂以罪嫌不足判陳男無罪。不得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2019年7月底,陳男有意追求在酒店上班的美美,因此密切地與她聯繫碰面。豈料隔月19日下午,美美表示,陳男利用跟她一起吃烤蝦、喝啤酒的機會,翌日凌晨,帶其搭乘計程車前往摩鐵時,未經同意強行脫掉其衣着並性侵,過程中儘管美美奮力抵抗,依舊無法脫逃,反而遭陳男強暴以待,用力掌摑左臉,美美事後於是趕緊報警處理,提告陳男。

醫院以疑似性侵害事件的驗傷診斷書檢查,美美處女膜3、5、7、9點鐘方向確實出現裂痕,頸肩部、胸腹部四肢部也留下紅腫抓痕痕跡,但由於美美案發前7天內,曾與丈夫有過性行爲,所以處女膜受傷無法證明是陳男所致。

又檢審查出,美美案發前跟陳男有索討金錢與交付款項的LINE對話,包括女方訊息「今天給我買全場嗎」、「這樣我就不用進公司了」,接着男方迴應「好,一次而已」;亦或女方說道「明天要拿6萬給我媽」、「老大你出一半」…「所以你是沒有要跟我付一半的意思囉」,男方於是回覆「好啦」、「妳先出」、「我這兩天拿給妳」,顯見陳男確實曾有給付動作

加上陳男否認有強制性交犯行,主張案發當日就像先前多次發生的情形,他們雙方是合意在汽車旅館內性交的,差別是美美要求陳男要給3萬,但陳男僅願給付1萬,因此美美才在性愛過程中大咬男方一口,以表不滿,遭攻擊的陳男一時氣憤便回呼巴掌,至於美美左前頸、胸部右肩會紅腫,都並非毆打所致,是男方性交過程深吻、種草莓所留下的。

對此美美迴應,陳男先在沙發上硬脫她連身裙,接着雙手架在其腋下從沙發拖到牀上,過程中美美不從、極力爭扎,結果被呼巴掌伺候,但員警獲報抵達汽車旅館房間時,發現沙發和茶几物品都擺放整齊,現場不像有發生過沖突、反抗或打鬥的跡象。又美美供稱案發當天是第一次與陳男來到該摩鐵,但檢察官調取住宿旅客名單發現,2人先後來了3次。

因此臺中高分院法官最終認爲,性愛過程中難免留下深吻痕跡,加上美美稱當日陳男不停摟肩、親吻,無論是脫掉其連身裙、內衣褲性交時頸部上半身及胸部等處確實可能造成紅腫,無法證明陳男有動粗壓制行爲,經一、二審後遂以罪嫌不足,判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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