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被賦予OTT TV中央主管機關 採登記制、大型業者強制資訊批露
▲屬於OTT TV的Apple TV+ 於2019年11月1日上線。(圖/Apple提供)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被行政院指定爲OTT TV中央主管機關,研擬中的OTT TV專法「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名稱暫定),預計2019年底會完成草案,NCC發言人蕭祈宏表示,OTT TV將採取「登記制」,有別於目前廣播電視、衛星與有線電視是審覈許可制。▲NETFLIX屬於大型的OTT TV業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NCC代理主委陳耀祥日前表示,該草案的精神強調輕度規管,一定規模以上的業者都會希望正式登記爲OTT TV業者。蕭祈宏4日表示,目前法案方向確定,但細節部份仍待討論,草案完成後會再聽取各界意見。▲NCC草擬的OTT TV管理辦法,屬中資的WeTV仍需陸委會、文化部同意才能在臺灣經營(圖/WeTV提供)NCC《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制定方向一、採登記制,非特許制二、以鼓勵方式,提供誘因,並賦予責任義務,例如照顧消費者、自制本國內容三、一定以上規模的大型業者強制資訊批露四、中國業者、內容仍由陸委會、文化部主管五、以接近現有影視業者規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