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牛肉相關資訊得「強制標示」將入食管法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對於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牛肉將「有條件解禁」引起各方爭議行政院陳沖8日表示,除將全面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更會把「強制標示」入法;不只出售生牛肉的場所需要落實「強制標示」,其他提供牛肉食品的場所,例如速食店飯店等,也必須清楚標示其所販賣之牛肉產地資訊

陳沖說,農委會第3次技術諮詢小組會議結論:「(在現有的文獻)沒有查到消費者食用中毒個案報告」,換句話說,目前尚無科學證據可認定食用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後的肉品人體有害;行政院以此爲基礎,並考量國家整體利益下,才提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之16字原則,對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牛肉「有條件解禁」,但並不包括豬肉,也不包含除萊克多巴胺以外的瘦肉精

另外,陳沖也說行政部門會貫徹「安心內閣從安心食品做起」,將全面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把「強制標示」入法,令資訊透明;但也有人好奇,水餃絞肉要如何標示?陳沖舉例,除了賣絞肉的店要標示外,包子店和牛肉麪店也得標示他們的肉是跟誰買、原始標示是什麼,這些標示技術雖然很複雜,但因爲牽扯到人民權利,所以還是有修法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