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年金改革 沈富雄點兩關鍵:全民單一制、不貪下代錢
「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將於23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於總統府經國廳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總統蔡英文也將出席致詞並頒發委員聘書,曾立誓要在一年內分三階段完成的年金改革計劃,正式啓動。對此,前立委沈富雄21日指出,關鍵原則只有二個:「全民單一制」、「不貪下代錢」。
沈富雄在臉書表示,週末應邀參加一場年金改革論壇,「原以爲濟濟一堂都是有識之士,大家一起來貢獻所知,共襄盛舉;沒想到等開放討論後,來賓一開口,才知原來是有備而來,而且不是爲改革而來。」衆口爍金一致爲捍衛既得利益而不惜大言不慚,出口極端不遜,「這個年頭,『奪妻之恨』已經少見了,眼前上演的是一場火辣辣的『奪財之恨』。」
「一個上午下來,我更加相信,『年金改革』如想成功,必須顛覆目前的思維。」沈富雄指出,,反向操作改革次序,敲定一個全新、一國一制的「全民年金」,事成以後,再回頭就十三種現制,逐一談判,結算並融入新制。
沈富雄也詳細解釋了他的想法,並強調,關鍵原則只有「全民單一制」、「不貪下代錢」兩個,「我不曉得明智而且厚道的臺灣人民有什麼道理可以反對。」他認爲,只要做到這兩點,「可說大功告成」,有任何窒礙難行之處嗎?新制成形後,再回頭整頓現制,不妨從寛,不妨多尊重一點「信賴保護原則」,因爲輕舟已過萬重山。
沈富雄臉書全文:
何以解「奪財之恨」
週末應邀參加一場年金改革論壇,親臨火線三小時,目睹現場劍拔弩張,煙硝瀰漫,我原誤以爲濟濟一堂都是有識之士,大家一起來貢獻所知,共襄盛舉。沒想到等開放討論後,來賓一開口,才知原來是有備而來,而且不是爲改革而來。衆口爍金一致爲捍衛既得利益而不惜大言不慚,出口極端不遜。這個年頭,「奪妻之恨」已經少見了,眼前上演的是一場火辣辣的「奪財之恨」。
一個上午下來,我更加相信,「年金改革」如想成功,必須顛覆目前的思維,反向操作改革的次序,先敲定一個全新、一國一制的「全民年金」,事成以後,再回頭就十三種現制,逐一談判,結算並融入新制。
很多人認爲我這種「先新後舊」的處理方式是好高鶩遠,天馬行空,或陳義過高。其實,這些傳統見解是犯了戰略上的錯誤。當各家制度的受益人都死抱既得利益不放,其後果勢將一事無成,應在意料之中。唯今之計,只有越過紛爭,另闢戰場,拉昇高度,直取中原。
爲了檢視我的戰略是否正確,戰術是否可行,我且問讀者諸君下列三個問題:
一、如果全國實行一國一制的「全民年金」新制,(軍人、農民及國民年金納保人須在新制內再做調整,因爲他們職業風險高,或經濟上相對弱勢。)單一費率、單一勞僱分攤比、所得替代率只與年資成正比。請問您贊不贊成?如果不贊成,再請問您憑什麼反對?也請問您與其他多數國人有什麼不同?爲什麼不能接受立足點平等的單一制度?
二、新制應完全揚棄舊制的「代間移轉」,這代人不再吃下一代的錢,否則,太陽花這一代年紀未滿四十,各種年金就全部破產,請問您是否贊成這一個原則?如果反對,請問您憑什麼要下一代供養您而讓國家陷入破產的無底深淵?
三、如果您不反對上述兩「問」,則新制已經成功了一大半,剩下的只是制度的選擇,我依傳統設計略加修飾,讓大家二選一:
(A)先決定要繳多少?領多少的問題自然解決,這是所謂「確定提撥制」或簡稱D.C.,我希望能加上限以抒解僱主負擔,並加下限保障,投保薪資低於公務人員之最低薪資者,以後者計算,其多出之保費由僱主負擔。
(B)先決定要領多少?再經由定期精算決定保費,精算以50年人口結構爲準,每五年精算一次,保費不可以打折,也就是所謂「確定給付制」,或簡稱D.B.,但不可便宜行事,一定要原汁原味。
如果您對這兩種制度都不滿意,可以依據您的創意建構第三種制度,只要遵守「不吃下一代」的原則,我都可以接受。而且說不定您還會歷史留名。
上面雖然條列了三個問題,其實說穿了,第三題是第二題精神的落實,因此,關鍵原則只有二:(一)全民單一制、(二)不貪下代錢。我不曉得明智而且厚道的臺灣人民有什麼道理可以反對。
到此,可說大功告成,各位預見任何窒礙難行之處嗎?新制成形後,再回頭整頓現制,不妨從寛,不妨多尊重一點「信賴保護原則」,因爲輕舟已過萬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