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指應重審蘋果補稅130億歐元稅務案

蘋果股價盤前小跌0.4%報182.13美元。歐盟法院是歐盟地區法院系統裡最高法院。雖然皮氏按照排程就蘋果稅務訴訟案發表不具約束力的意見,但歐盟法庭將在未來幾個月內發佈具約束力的裁決結果。

歐盟執委會2016年指控蘋果廿多年來獲得愛爾蘭兩項稅務安排,被人爲地降低其稅務負擔,像蘋果2014年繳納的稅率低至0.005%。但歐盟普通法院2020年以主管機關就蘋果獲得不公平優勢的指控未符合法律標準。

皮氏在最新的見解裡對此持反對意見,認爲歐盟法院應該駁回普通法院的裁決,並把蘋果稅務訴訟案發還普通法院重審。

其理由是普通法院在裁決上犯下連串法律缺陷,並且未能正確地評定出某些蒐證方法錯誤的本質和所得出的結論,卻從而認定執委會裁決無效。因此,必須讓普通法院進行新的審判。

蘋果發言人表示歐盟普通法院的裁決已非常清楚地指出,蘋果並未獲得有選擇性的競爭優勢和任何國家補貼,蘋果認爲這將會被繼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