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歐盟上訴 要求蘋果補稅130億歐元

該案件對企業稅有着深遠的影響,歐盟反壟斷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反對跨國公司與歐盟單一國家(愛爾蘭)之間的私下交易。

歐盟執委會的律師Paul-John Loewenthal最新對歐盟法院(CJEU)表示,該判決將決定成員國能否給予跨國企業稅務減免,以換取更多的就業和投資。

執委會早於在2016年的裁決中提出指控,在超過20年裡,愛爾蘭的兩項稅務安排人爲地降低了蘋果的稅務負擔。蘋果在2014年的稅負僅爲0.005%。

歐盟普通法院在2020年提出判決,認爲歐盟監管機關沒有符合法律標準,來證實蘋果享有不公平的優勢。

律師Loewenthal最新對歐盟法院指出,該判決在法律上有缺陷,應予以擱置。

蘋果回絕了歐盟的說法,表示公司已經愛爾蘭繳交公平份額的稅款。蘋果律師Daniel Beard指出,蘋果已經在愛爾蘭稅法上支付了應付的稅款。

目前維斯塔格仍強力要求荷蘭、愛爾蘭、盧森堡放棄有爭議性的稅務結構,並且推動一個全球化的企業稅率。

歐盟法院將在11月9日發表不具約束力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