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歐盟數字新規首案劍指蘋果

參考消息網6月26日報道 據美聯社6月24日報道,歐盟監管機構24日根據歐盟新的數字競爭法規首次提出指控,指責蘋果公司阻止應用程序開發者把用戶引向蘋果應用商店以外的更便宜選項。

報道稱,歐盟委員會表示,根據其初步調查結果,蘋果公司對使用其移動應用商店的開發者施加的限制違反了歐盟的《數字市場法案》。

《數字市場法案》簡稱DMA,是一套全面的法規,旨在利用鉅額經濟處罰,來防止科技行業的“守門人”壟斷數字市場。在今年3月DMA生效後,歐盟委員會啓動了第一輪調查,包括正在進行的另一項調查——關於蘋果公司是否採取足夠的措施允許iPhone用戶輕鬆更換網絡瀏覽器,以及其他涉及谷歌和元宇宙平臺公司的案件。

蘋果公司面臨來自歐洲和美國的壓力,歐美都要求該公司拆除圍繞利潤豐厚的iPhone特許經營權存在的一些競爭壁壘。美國司法部今年對蘋果公司提起了全面的反壟斷訴訟,指控蘋果公司非法壟斷智能手機市場、排擠競爭對手、扼殺創新並人爲擡高價格。多年來,聲田公司(Spotify)等應用程序開發者一直抱怨,蘋果公司要求用戶只能通過iOS系統的應用程序購買訂閱服務,這使蘋果公司能夠收取高達30%的手續費。

DMA的條款規定,必須允許應用程序開發者告知客戶存在更便宜的購買選項,併爲他們指明如何選擇這些選項。

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表示,蘋果應用商店的規定“阻止應用程序開發者暢通地將消費者引導到其他獲取服務和內容的渠道”。

蘋果公司現在有機會對調查結果作出迴應。歐盟委員會必須在2025年3月之前就蘋果的合規情況做出最終裁決。蘋果公司可能面臨高達其全球收入10%的罰款,或者面臨每日罰款。

歐盟委員會持續對蘋果施壓,同時對蘋果公司嚮應用程序開發者提供的合同條款展開新的調查。

歐盟監管機構瞄準了“核心技術費”,即現在每次有用戶從蘋果應用商店以外的地方下載和安裝應用程序,蘋果公司會向相應的應用程序開發者收取50歐分。DMA的條款爲其他應用商店開闢了道路,這能爲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

蘋果公司的競爭對手對這項費用提出批評,稱這將使許多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的現有免費應用程序不願意遷至其他應用商店。

負責競爭事務的歐盟委員瑪格麗特·韋斯塔格在社交平臺上說:“我們擔心,蘋果的新商業模式會讓應用程序開發者很難以替代市場的身份運營,且很難在iOS系統上接觸到終端用戶。”

蘋果公司表示,在過去的幾個月裡,它“根據開發者和歐盟委員會的反饋,已經爲遵守DMA做出了一些改變”。

蘋果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相信我們的計劃符合法律規定,並且預計根據我們制定的新商業條款,超過99%的開發者向蘋果公司支付的費用將不變或減少。”(編譯/胡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