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數字市場法案》瞄準蘋果 或面臨年營業額10%罰款

中新經緯6月25日電 據美國消費者新聞與商業頻道(CNBC)報道,當地時間週一,歐盟監管機構表示,蘋果違反了新規定,因爲公司不允許應用商店的客戶轉向其他替代產品。

歐盟委員會也是歐盟的反壟斷和技術監管機構。報道稱,該委員會表示,已就蘋果與開發商的新合同條款展開新的調查。

今年3月,歐盟根據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新法律《數字市場法案》(DMA)對蘋果、Alphabet和Meta展開調查,該法案旨在遏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權力。根據DMA,科技公司不得阻止企業告知用戶其產品有更便宜選擇,或在應用商店之外訂閱產品。

報道指出,初步調查結果顯示,蘋果違反了DMA,因爲它的應用商店規則“阻止應用程序開發者自由地引導消費者轉向其他渠道,獲取產品和內容”。

據歐盟委員會,蘋果只允許通過一個系統進行引導,在這個系統中,應用程序開發者可以提供一個鏈接,將用戶引導到一個網頁,然後用戶可以在那裡購買內容。然而,該委員會指出,這一過程“受到蘋果施加的幾項限制,這些限制阻止應用程序開發者通過他們選擇的分銷渠道進行溝通、促銷和簽訂合同”。

歐盟委員會還表示,蘋果向開發者收取通過App Store獲得新客戶的初始費用“超出了必要範圍”。

報道稱,如果蘋果被確認違反了DMA,可能面臨最高相當於該公司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蘋果最近一直是歐盟的目標。今年3月,監管機構對蘋果處以18億歐元的反壟斷罰款,指控蘋果濫用其在音樂流媒體應用程序分銷市場的主導地位。

今年,蘋果對其在歐盟的應用商店進行了一些重大調整以應對DMA,公司現在允許從網站和第三方應用商店下載應用程序。

但蘋果仍然對每個應用程序的安裝收取50歐分的“核心技術費”,用於在自己的應用程序商店以外的下載。歐盟委員會表示,正在調查這是否符合DMA。(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