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縱火被羈押 男被託付幫提款辦交保卻花光她積蓄

▲一名女子因案入獄,臨行前將自己的提款卡密碼告訴男友結果對方提領一空後落跑。(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林姓女子,3年前涉及一起縱火案警方逮捕,臨行前她將住家鑰匙帳戶和提款密碼告訴許姓男友,交代他提款幫忙辦理交保。但林女檢方押後,自己的3個帳戶、共約50多萬的存款全遭提領一空。林女在獄中發現後提告,許男被依竊盜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林姓女子在2013年9月6日,涉嫌到臺中市廖姓前男友和其父母兒女等7人的住處縱火,所幸火勢及時撲滅,並未釀成任何傷亡。林女縱火後逃亡,同月30日在住處被逮,臨行前她交給52歲的許姓現任男友家裡鑰匙、3張提款卡和告知提款密碼,並請許男幫忙提款辦理交保。

由於林女涉及在有人居住處縱火,這是屬於重罪,檢方當天聲請羈押獲准;許男雖知林女帳戶的錢是要辦理交保用,他卻趁機佔領,把女友的錢當成是自己的錢,短短2個月內提領了20多次,3個帳戶加起來約50多萬元的存款全都提領一空。

林女的縱火案遭判處3年徒刑服刑期間她請胞姊幫忙控告許男,但對方卻將錢提領一空後就逃逸無蹤,警方發佈通緝,直到今年初纔將許男逮捕到案。許男偵訊時坦承犯案,檢方依竊盜等罪起訴;另許男涉及吸毒,目前在觀察勒戒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