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提告性騷擾跑4單位才報案成功 值班警遭記過處分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調查後認爲有處置失當的疑慮,值班員警記過、所長連坐申誡處分。(葉書宏攝)

29歲林姓女子在新北市林口上班,不滿資深同事倚老賣老,藉機觸碰她的頭、手、肩膀部位林女今年3月忍無可忍決定提告,卻連跑臺北市、新北市4個警政單位報案成功。新北市中和警分局調查後認爲有處置失當的疑慮,值班員警記過、所長連坐申誡處分。

據悉,林女在新北市林口區某公司上班,在該公司任職年餘,辦公室內還有一名年長的資深同事,時常會藉機聊天撫摸她的頭、頭髮,甚至會不經意觸摸她的肩膀、手等部位。

林女3月間忍無可忍,先前往臺北市內湖警分局西湖派出所要提告性騷擾,但當時的值班警員聽完後認爲情節輕微,建議她改向公司提出申訴,林女未報案成功。

林女隔天再度由家人陪同前往新北市婦幼隊要提告,但一到大門卻被保安警察大隊警員攔阻,警員建議可以改至附近的中和警分局積穗派出所報案。林女和家人又改往積穗派出所。

豈料,林女抵達積穗派出所後,警員卻建議因公文往返需要時間,建議她改去案發地的林口警分局文林派出所,林女最後前往文林派出所才報案成功。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調查後認爲警員仍有處置失當的疑慮,2名值班員警記過處分,所長連坐申誡1次處分,保安警察大隊警員則申誡2次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