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重訓後性慾是否較強」5男同事輪流性騷女教練 罰15萬!健身工廠迴應了

▲健身工廠高雄公司迴應了。(圖/地方中心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健身工廠中和廠爆出有5名教練對女教練小美化名性騷擾,不僅會動手襲臀,甚至曾將下體靠在她的身側,還說出「女生重訓性慾是不是比較強」等不當話語業者因此被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15萬元。雖然業者極力表示已盡到相關責任,並提出行政訴訟,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不採信,最後裁定駁回,對此健身工廠發出聲明表示:案件發生時有組性評會,同時也基於保護當事人原則,幫申訴人調整職務,但他表示自己要離職,未表達其意願意見,才造成這次訴訟案件。

▲健身工廠中和廠發生性騷擾案件 。(圖/地方中心攝)

健身工廠聲明如下:概述如下:(一)申訴人於 107 年 7 月 13 日向直屬主管提出性騷擾申訴後,該名主管即時於翌日約談被申訴人 A、命其向申訴人道歉。本公司旋於同年月 16 日 召組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針對申訴事實展開調查。同時,更徵詢申訴人是否有暫時調整職務之意願,以避免其與被申訴人繼續接觸;惟申訴人表示其已欲離職。(二)囿於申訴內容略嫌模糊,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遂於 107 年 7 月 26 日 敦請申訴人以文字方式,特定申訴對象及事實經過,俾利進行評議;然申訴人所提出之文字,僅有被申訴人 A 之騷擾行爲情節,本公司遂依前 開文字申訴內容,於 107 年 9 月 7 日作成第一次申訴調查報告書。(三)嗣本公司於 107 年 11 月 12 日接獲新北市政府裁處書後,始知申訴人 於 107 年 7 月 23 日向新北市政府提出性騷擾申訴內容,尚涉及行爲人 B、C、D、E。本公司遂依裁處書所載,再次組成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 展開調查,並於 107 年 11 月 22 日以存證信函請申訴人陳述意見;然申訴人並未迴應。本公司僅得依既有卷證,於 107 年 12 月 6 日作成第二次申訴調查報告書。二、綜觀上情,本公司於接獲申訴人之申訴後,已積極採取必要之糾正及補救 措施,並給予行爲人必要懲戒,同時,於不影響工作權利前提下,協助調整人事職務,或由申訴人提出其得以接受之方案;惟因申訴人其已欲離職,就此部分並未表達其意願及意見,導致嗣後衍生誤會造成本件爭訟。三、又本公司本即依法頒佈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實施性騷擾防治之教育訓練設置申訴專線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四、本公司對此判決結果雖深感遺憾;然亦能理解法院系以更高標準檢驗優質 企業苦心。經此事件後,本公司將持續加強內部教育訓練,並致力提供 一個更優質的環境員工會員

▲健身工廠迴應全文 。(圖/地方中心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