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輔導員強拍8男童共浴裸照 父母幫忙滅證被訴

臺北地檢署

曾任職某基金會蕭姓輔導員利用照料受安置的8名未成年男童時,要求男童共浴不得關門,長期拍攝男童共浴的全裸影片,事後有男童上課時無意間說出蕭阿姨指他「年紀小、雞雞卻很大」並遭蕭拍裸照,檢警搜索查扣6張照片,臺北地檢署今年3月間先起訴蕭女,並求處重刑,臺北地檢署進一步查出,蕭女父母,涉嫌在檢警搜索後,幫忙把蕭女的硬碟手機藏在茶葉罐等處,1日再依湮滅證據罪起訴蕭女父母。

檢方調查,蕭女是某社福基金會安置機構生活輔導員,負責照護院童生活起居,竟於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間,爲8名年僅7歲至11歲的男童洗澡時拍攝裸照。其中2016年6月,蕭女要求4名男童共浴,且不得關門,她站在門口以手機拍攝4人全裸影片。另2016年7月,蕭女要求5名男童共浴,拍攝影片。

2019年10月,該安置機關在舉辦兩性平等課程時,有男童說出他遭蕭女說「年紀小,雞雞卻很大」,並被蕭女拍裸體影片,有老師提出檢舉,社會局通報警方偵辦。

檢警去年11月搜索蕭女,蕭女坦承有爲男童拍影片,但只是留做「生活紀錄」,檢方訊後聲押禁見蕭女獲准,但蕭女透過律師接見時,轉知家人「把她在家裡怪怪的東西收好」,蕭女男友找出她的硬碟及手機,蕭女父母分別將硬碟、手機藏在茶葉罐、牀下,檢警去年2度搜索蕭女住處,才找出硬碟及手機,找出6張男童裸照。

檢方今年3月起訴蕭女,痛批蕭女犯行惡劣,且在偵查期間,不思如何彌補被害兒童損害,反而隨意砌詞狡飾犯行,甚至於羈押禁見期間透過聯繫家人,介入偵查程序進行,致重要證據滅失,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並於今天依湮滅證據罪起訴蕭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