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幼兒園3歲女童臉被咬傷 教保員不當管教!園方幫滅證

3歲女童8月5日至永和區某知名國際幼兒園就讀,家長陸續發現女兒臉頰、背部、手臂出現瘀青、抓痕等傷勢。(高鈞麟攝)

新北市1名3歲女童今(2024)年8月到永和區某知名國際幼兒園就讀,家長陸續發現女兒臉頰、背部、手臂出現瘀青、抓痕等傷勢,回家後會莫名驚恐。上(9)月11日,家長接獲園方來電,指稱女童有巨大的玩具壓痕,但經醫院證實爲「成人咬痕」,誇張的是,園方還刪除監視器畫面。轄區警方說,新北地檢已指揮偵辦,教育局也要求疑似行爲人停職接受調查,並實際勘查與訪談,還給家長公道。

女童父母今(7)日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陪同下,於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女童父親控訴,女兒8月5日至永和區某知名國際幼兒園幼幼班就讀,臉頰、背部、手臂出現瘀青、抓痕等傷勢,回家後會莫名驚恐,甚至不願上學、經過幼兒園附近,她都會崩潰大哭。

女童父親指出,妻子曾詢問老師,可是老師卻說「未注意,不清楚傷勢的原因」。9月11日下午2點多,再次接到老師來電,因不慎撞倒女童,導致她臉上有瘀青,有幫她冰敷及擦藥,後又說是「小朋友搶玩具,纔不慎受傷」。想調閱監視器,卻遭園方拒絕。

女童父親表示,下午接女兒放學,建到女兒臉上的傷痕清晰可見,明顯是咬痕,當下感到驚恐和憤怒,「齒痕很明顯、瘀青很深」。經詢問女兒,她嚎啕大哭,躲進媽媽懷抱裡。

女童父親說,老師後又改口是上午幫女童換尿布時發現傷勢,老師說詞反覆,何時發生、如何發生始終說不清楚。上午發現受傷,卻下午才通知家長。園長不斷辯稱「不是咬痕,玩具的壓痕」,並拒絕提供監視器。帶女兒至醫院驗傷,經醫師證實,確爲「成人咬痕」。

園長及老師不斷家長道歉,希望翌日女童仍能到校上課或安排小班老師照料女童,不過遭家長悍然拒絕,希望能看到監視器畫面,釐清真相。女童家長說,園長甚至提出「私了」,希望透過退費、讓家長拿到補償,息事寧人,還情緒勒索,不要去驗傷、通報教育局,否則會害老師沒有工作。

9月12日,家長赴警局報案,警方則至幼兒園調閱監視器,並撥打1999陳情。女童家長說,檢視監視器畫面,當天上午10點多,老師破口大罵女兒,並被老師粗魯抱起、甩扯,只見女兒不停哭泣,也未見老師幫女兒冰敷、擦藥,「家章只想要一個真相而已」。

女童母親則說,每天上學前,女兒都極度害怕哭喊「我不要上學」、「我不要老師」,接她下課後吵得要回家,只有待在家裡比較安心。自從開始上課後,每晚睡覺都會驚醒,精神狀態非常不安穩。

市議員張嘉玲說,家長數度向市府反映,但市府同仁卻慢半拍,更出言戲謔,不僅沒有同理心,也無協助家長後續事宜,市府至今無任何進度。如果調查屬實,幼兒園涉及故意違反成年人對兒童傷害罪,最誇張的是,「有人教唆刪除監視器畫面」,已涉及湮滅證據罪。

對此,教育局說明,9月12日晚間接獲警察局通報該園發生疑似不當管教幼生情形,第一時間受理啓動調查,13日立即前往該園稽查,並要求疑似行爲人立即停職接受調查,教育局目前積極進行實際勘查與訪談等調查程序。

教育局表示,倘調查屬實該園教保員確有不當管教幼生之情形,教育局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予以認定裁處,行爲人最重可裁處60萬,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另幼兒園最重裁罰6萬元,絕不寬貸。

教育局指出,有關該園先誆稱監視器畫面已交給警方,以不會操作爲由規避提供影像供教育局查察,後遭檢察官調查搜索發現涉及將監視錄影影像格式化,教育局嚴厲譴責並依法裁罰該園負責人最高30萬元罰鍰。涉嫌湮滅證據罪部分目前由檢方調查,調查結果屬實,不排除視情節加重處罰行爲人。

教育局補充,持續與本案幼生家長聯繫,確認需協助事項,倘家長需相關法律或心理諮詢,教全力提供協助。教育局嚴正重申對於不當對待幼生行爲絕對零容忍,任何違法行爲絕對嚴懲不貸,同時針對教保服務機構相關違法行爲強力落實不定期稽查與訪視,督導全市幼兒園園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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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