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職工退不了休:誰來證明我是“我”?

(原標題農場職工退不了休:誰來證明我是“我”?)

新華社海口9月27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周正平 劉鄧)到了退休年齡卻辦不了退休手續,經查詢才發現自己的人事檔案被他人冒名頂替,早已被調往它處。爲拿回檔案辦理退休手續,海南臨高縣加來農場的部分職工前後奔波五年多,輾轉農場、派出所法院社保局甚至紀委等多部門,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當事人還面臨着如何證明我是“我”的窘境

拿不回的檔案 辦不了的退休

對海南省臨高縣加來農場的陳愛麗符淑珍、符淑汝等人來說,自2011年至今,有一件事情一直很鬧心:在辦理退休過程中,在自己辛苦工作了一輩子的農場卻找不到自己的人事檔案,辦理不了退休手續。經多方查詢,她們發現自己的人事檔案已經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被調往海南其他市縣,被其他人冒名使用,爲拿回檔案,三家人奔波了五年多,至今無果。

1960年出生的符淑珍是臨高縣加來農場大堯區二隊的職工,2011年加來農場場部發出通知稱,農場職工臨近退休年齡可以查詢是否符合提前退休條件。“一查才發現自己的檔案1993年已經調入白沙縣珠碧江農場。根本辦不了退休手續。”符淑珍告訴記者。

經過一年的多方打聽,符淑珍發現一個叫符玉瓊的人,冒用了她的人事檔案,並以符淑珍的名義在珠碧江農場工作。

類似的事情加來農場職工陳愛麗也遭遇到了。陳愛麗原爲該農場平樂作業區三隊職工,臨高縣加來農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辦公室出具的《批准當工人名冊》顯示,陳愛麗檔案1990調入紅華農場。經陳愛麗之子譚志方多方查證,發現該縣一名中巴客運售票員譚瓊麗頂用母親檔案。

譚志方告訴記者:“2013年我找過譚瓊麗,她希望花6萬元私了,但後來反悔了。”

“在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的八九年間,有大批職工將檔案調出,具體有多少人出現類似的情況,沒法統計出來。”1999年接手檔案工作、現任臨高縣加來農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辦公室副主任的陳樹森拿着10來本一指厚、紙頁發黃的《批准當工人名冊》向記者介紹道:“這些調出的檔案有被別人冒名頂替的、有農場職工私下交易給別人的、有不知所蹤的,情況複雜,歷史久遠,很難拿回來。”

世間已無“符玉瓊” 如今誰是“符淑珍”?

“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必須要有檔案,沒有人事檔案辦不了。”臨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蘇普健說。

爲什麼明明是自己的人事檔案卻拿不回來?

臨高縣社保局有關工作人員的一句反問難住了所有當事人:怎麼證明檔案就是你的?你們只要拿回檔案,就給你們辦退休手續。

事情的難點在於,一些盜用人已經註銷了自己的姓名,僅保留了與檔案一致的名字。

記者調查瞭解到,符玉瓊已於2007年7月2日向珠碧江派出所申請更名爲符淑珍;譚瓊麗於2005年11月22日更名爲陳愛麗,譚瓊麗之名於2015年作爲曾用名在臨高縣紅華派出所註銷。

世間已無符玉瓊,如何證明誰是真的符淑珍呢?臨高社保部門建議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相關法院卻認爲應向相關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查處,不屬於法院民事案件審理範疇。法院方面還表示,由檔案引發的相關退休待遇問題,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職責,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審理範圍,故不予審理。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紅華農場派出所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上世紀90年代重戶很普遍,一個人有兩個名的很多,而派出所在認定時,無法追溯到更久之前,當事人兩個姓名都合法有效,選擇保留哪一個是公民的權利。”紅華農場警號爲XJ3676的協警表示,“類似的情況很多,今天我就碰到三例,時間太久,難以查證。”

作爲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的臨高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查證檔案歸屬問題也面臨諸多困難。蘇普健告訴記者:“加來農場和紅華農場等以前都屬於海南農墾系統,2009年才移交地方政府管理,至今農場的檔案也未移交到我們這裡,無從查起。”

記者在加來農場陳樹森辦公室也看到該場老職工檔案有10多本,既有紙質工表,也有後期錄入電腦的數據材料,確未移交臨高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隨後,記者致電紅華農場社保辦公室負責人吳曉玲欲諮詢紅華農場檔案移交情況,記者前後四次打通辦公室電話,但被工作人員接起後放置一邊不出聲。

真的無法證明了麼?譚志方並不認輸,“我外公外婆檔案、舅舅檔案以及農場認識我母親的職工都可以相互佐證,證實我母親是陳愛麗的事實。”但這是否能成爲相關部門認定的證據,尚未可知。

不作爲還是難作爲?

跑了五年多辦不了退休手續,當事人在農場、派出所、法院、社保局之間“跑斷腿”,是相關部門不作爲還是難作爲呢?當事人奔波數年的心願在於辦理退休手續後能享受退休待遇。但拿回檔案後,加來農場這些種地的職工真能順利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麼?

臨高縣社保局副局長王景風告訴記者:“難!一方面因爲職工沒有投保,94年至今沒有繳費,而且加來農場是生產糧食爲主的農場,該批職工是交公購糧的,並沒有發放工資,很難認定工齡;另一方面,對繳公購糧的這部分穀物農場的職工,是否應該享受退休待遇,海南省尚未達成共識。”

據介紹,根據海南省養老保險有關規定,非農業戶口,女性滿55週歲之前、男性滿60週歲之前可參保,實際繳費年限須滿十五年(含視同繳費)方可辦理退休手續。“符淑珍等人存在一個認識誤區,以爲拿到檔案辦理退休手續後,就能享受一個月3000多元的退休金,其實不是這樣的。”

但是,爲什麼冒用檔案的符淑珍和陳愛麗能享受退休待遇呢?“紅華農場和珠碧江農場是橡膠農場,可以按月領工資,有轉正定級表、各年份的調資表,可認定工齡,算作 視同繳費 ;同時農場系統2009年移交地方時,一次性爲職工補繳了10年的社保費用。”陳樹森告訴記者。

究竟該怎麼辦?“光靠一兩個受害人跑,根本不可能解決這個問題,也不是我們一個部門能解決的,因爲年頭久遠,追責難度特別大,必須要公檢法聯合社保部門和農墾系統成立專案組纔有可能解決。”王景風認爲。

(原標題:農場職工退不了休:誰來證明我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