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專委引發玉山大火連燒12天 林務局將向5人求償金額恐破億

林務局管員積極滅火。(圖/林務局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玉山事業區第52林班杜鵑營地林火連燒12天,已於27日早上熄滅,林務局總計動員嘉義、南投、屏東花蓮羅東林管職員森林護管員等共113人投入現場救災。林務局將在最短時間內統計陸、空救災支出、造林木損害,以及森林生態景觀價值損失等,向5名肇事者求償,金額恐高達上億元。

火場位於海拔3200公尺高山,步行抵達需耗時3日,且缺乏水源,經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空軍救護隊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及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支援協助載運人力、空中投水及補給作業,總計陸空動員960人次;UH-60、CH-47等直升機83架次;投水161噸,最終雖然完成滅火任務,但已造成大水窟森林延燒超過70公頃,成本耗費難以估計。

▲護管員下山準備梳洗。(圖/林務局提供)本月16日清晨5時許,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獲報位處海拔3200公尺之玉山國家公園所屬杜鵑營地發生林火,由空勤總隊載運第一批人員抵達火場進行搶救,但該區域爲荖濃溪及其支流所切割形成之陡峭谷地,人員無法接近火點;加以森林林相臺灣二葉松、鐵杉、臺灣冷杉針葉樹爲主,油脂含量高,且地表累積厚實松針落葉層燃料,火勢延燒快速,搶救極爲困難且危險。

▲護管員上山滅火,乾糧勉強果腹(圖/林務局提供)

由於林火肇因疑爲5名登山客用火不慎導致,嚴重傷害臺灣珍貴森林資源及生態,肇事的NCC專門委員喬建中聲稱是在登山時不慎踢翻爐火引起,也被質疑是卸責,林務局表示,有關肇事者違反森林法引發森林火災應負之刑事責任,及後續有無可能脫產逃避追究等,已由保七總隊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林務局也已從救災之人事航空器作業、物資及器材支出;造林木受害成本;森林生態與景觀受損價值等項目進行估算,將對5名肇事者一併進行民事求償。

▲護管員開闢防火線。(圖/林務局提供)

林務局也表示,今年1月至今國有林地內已發生62起林火災害,創歷年最高紀錄,且幾乎均是人爲導致。再次呼籲國人入山,應謹慎用火,並勿隨地亂丟菸蒂。若發現森林火災,可即時撥打林務局24小時森林保護免費專線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撥打119通報各地消防單位,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守護臺灣珍貴的山林資源。

▲嘉義林管處再次呼籲守護山林。(圖/林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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