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求償天價2.2億

圖爲NCC前專委喬建中等5人引發12天森林大火,南投地檢署來回走60公里到現場勘查,拍下災後營火堆樣貌。(南投地檢署提供/黃國峰南投傳真)

5月NCC專委喬建中一行人登山時撿拾枯枝生火,引發玉山林火造成大水窟森林延燒超過79公頃、林木被害面積超過22公頃,林務局表示,本次大火造成2億2859萬元損失,將向喬等5人提出求償,創國內最高森林大火求償紀錄,法院裁定準予假扣押。

針對本次人爲災害,經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科技偵辦,並率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保七總隊及林務局嘉義林管處同仁實地進行火災原因調查,歷經3個月,昨日偵查終結,並指出肇事者NCC前專委喬建中等5人涉嫌違法砍伐森林主產物及撿拾枯損樹枝生火,因此以違反「森林法」竊取森林主產物,以及失火燒燬他人森林等罪嫌對5人提起公訴。

林務局副局長廖一光表示,損失金額部分,人事跟消防成本1359萬6000元、林木損失1766萬2000元,以及生態系服務價值1億9733萬9000元,總計求償金額高達2億2859萬元,創森林大火史上最高求償金額紀錄。廖一光指出,林務局已委託律師提假扣押,法院裁定同意,但因4930萬的擔保金無編列此項公務預算,已陳報政院希望同意調整經費籌措支付。

林務局強調,因肇事者一己之私,造成高山森林生態浩劫,且犯後意圖滅證及掩飾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