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盜用他人綽號遭控告? KD:我沒用過暱稱來賺錢
球員的綽號常是顯現個人特色的重要指標,有時綽號也能爲球員賺進大把的鈔票,不過「雷霆王」杜蘭特(Kevin Durant)先前卻因爲「Durantula(狼蛛)」這個綽號被告上法院,有位和杜蘭特同名的吉他手宣稱,杜蘭特盜用了他的外號,最近杜蘭特公開聲明,他進入NBA後球迷和媒體都直呼他的名字,自己也從沒用「狼蛛」這個綽號作爲商標來出售商品。
▲雷霆一哥杜蘭特被告上法院,他澄清自己從沒用「Durantula」這個綽號謀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在今年6月,美國知名八卦網站《TMZ.com》曾經披露一則消息,雷霆一哥杜蘭特被與他同名的吉他手一狀告到法院,原因是在搖滾樂團擔任吉他手的杜蘭特(Mark Durante)宣稱,他早就將「狼蛛」註冊成自己的商標,他認爲雷霆一哥擅自使用了他的綽號。
不過杜蘭特最近發表聲明,在他的職業生涯中,不管是媒體或球迷,都是直接稱呼他的名字,他也從沒使用「狼蛛」這個外號銷售過任何商品,而且杜蘭特認爲,沒有人會把他和同名的吉他手搞混,他希望法院能夠駁回這個訴訟,並由控告他的吉他手來承擔所有訴訟費用。
事實上雷霆一哥會有「狼蛛」這個綽號,是在2009年由部落客斯基特(J.E. Skeets)首次提出,爲了讚美杜蘭特不只身材高大,攻擊火力也十分猛烈,沒想到這個綽號卻讓杜蘭特無端捲入風波中,這可能是他本人始料未及的。
這個月伊利諾州聯邦法院(Illinois Federal Court)已經受理了此案,不過還沒進入審理階段,雷霆王只希望法官快點做出裁決,讓這一個莫名其妙的風波儘快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