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幫忙救火燒車卻趁火打劫 員警循線緝獲
▲警方查出李嫌利用搶救火燒車機會涉嫌竊取車內的現金逃逸。(圖/記者林悅翻攝)
57歲李姓男子騎機車發現火燒車,馬上加入救火行列,但打開車門看見車內有15600元現金,竟涉嫌「趁火打劫」,將錢竊走逃逸,臺南市警一分局據報,深入追查比對,查出李男涉案,而傳喚李男到案說明,全案偵訊後依法送辦。
臺南市警一分局文化所警員洪富鑫、陳彥州,於3月8日15時接獲110報案,在東區中華東路三段與東門路二段路口檯安藥局前有火燒車事故,員警立即火速到場瞭解,經瞭解系陳姓車主駕駛自小客車行駛至該處,可能因引擎過熱引燃易燃物件而突然起火,事經路過熱心民衆與警消人員共同協助,迅速撲滅火勢,而未引起更重大的傷亡事件。
事後,陳姓車主將自小客車拖往保養廠修理,驚覺車內現金新臺幣15600元竟不翼而飛,懷疑起火時遭他人竊取,隨即報警處理。警員洪富鑫據報至現場勘察蒐證,積極查訪附近多家商家之監視錄影,並將蒐集之資料予以彙整,深入交叉過濾比對,終發現一不明男子騎乘重機車涉有重嫌。
員警採以車追人對策,傳喚車主到所說明,李姓犯嫌 (57歲、有竊盜素行資料)於警詢中坦承犯行不諱,並表示當時在旁協助滅火,孰知打開駕駛座車門,竟發現車內排檔桿旁放有現金,又見衆人忙於救火,竟一時興起貪念,順手竊取現金悄然逃逸,讓自己原本系一樁協助滅火的美事,瞬間化爲不可磨滅的污點而身陷囹圄,全案偵訊後依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