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代課教師五一上班領雙倍薪 工會籲各縣市跟進勿雙標

憲法法庭12日將就代理教師敘薪案行言詞辯論。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昨日臺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接受臺南市議員李宗霖質詢時迴應,「代理、代課教師五一勞動應該給予雙倍薪」。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呼籲,各縣市勞工局及教育局處,應給予雙倍薪或者給予合理補休,不要再當對代理代課教師雙標的慣老闆。

代理教師在機關學校員工的分類上屬於「約聘僱人員」,非屬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但投保的是勞工保險、非公教人員保險。李宗霖昨質詢時詢問臺南市勞工局,代課老師保勞保、算不算勞工,王鑫基表示,如果代課老師有上班,五一勞動節薪資要加倍發給。

代理教師工會發布新聞稿指出,代理代課教師長年被認定爲「非教非勞」,講到教師福利就被解釋爲「非教職的勞工」,談到五一勞動節的放假權利及國定假日雙倍給薪,標準又變回教師的身分。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過去工會曾接獲案例,一名代7節課的代課老師一天薪資約1500元上下,五一勞動節無法領雙倍薪,但孩子託嬰卻需付雙倍費用,請求學校幫忙調課也不成。

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指出,政府長期以來在處理代理代課教師的權益問題上,表現出極端的雙重標準。當談及教師身分時,政府要求代理教師遵守教師的各項規範,但提到勞工權益時,卻將他們當作勞工對待,甚至比勞工還不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要求代理教師學期間應遵循教師請假規範,寒暑假時又解釋代理教師爲勞工要求其上班,皆剝奪了他們應有的合理休假與福利。

勞工節到來之際,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呼籲各縣市勞工局及教育局處,應給予雙倍薪或者給予合理補休,不要再當對代理代課教師雙標的慣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