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入獄10天被室友凌虐致死 北監國賠295萬

李男入獄遭室友凌虐致死,腹部大量出血。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48歲男子李文卿102年因涉侵佔罪入獄,遭有暴力傾向的同房獄友劉兆弘凌虐,以潑尿、毆打、持筆刺擊等方式虐待長達10天,最後因腦出血急性呼吸衰竭而死。獄方坦承,根據監視器畫面,李確實曾在送醫前遭室友毆打數次。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判決,認爲北監已經知道劉男有傷害紀錄,還讓兩人同房,有明顯疏失,須國賠295萬1622元。

據調查,劉兆弘(38歲)於98年2月到臺北監獄入獄服刑,因韌帶感染等病情進入病舍療養,經獄方安排和剛入獄3周的李男同寢,他因不滿室友的衛生習慣欠佳,曾出言辱罵、還向對方小便、潑尿、或警告不準睡覺,也曾掌摑或用原子筆突刺

李男原本隱忍未向獄方反映,某日凌晨4時許,他突然呼吸急促,監獄趕緊將他送醫。醫師診斷髮現,李男頭、臉、胸部乳頭下方、大腿全身20多處有大小傷勢,腹部、腰部臀部也有大片的撕裂傷,腹部的皮下出血範圍甚至達36公分乘16公分,因引發高血壓顱內出血宣告不治。

高院認爲,根據法務部規定,犯侵佔罪屬於短期自由刑的輕罪,不該和暴力犯罪的劉男關在同一獄房,獄方明知劉男有多次違規和傷害其他獄友紀錄,卻未安排適當房間,導致李男死亡,顯見未經縝密考量、也未有效考覈收容人行爲,管理上確有疏失,判決北監應國賠295萬餘元。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曾獲李男陳情,召開記者會。(圖/記者王文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