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是我前世女友」推拿師猥褻少女 北檢補償被害人20.1萬

新北40歲已婚張姓推拿師,結識求診的16歲高中女生,竟把對方拐到摩鐵聲稱她是「前世女友」,藉口2人「再續前緣」撫摸她身體胸部。(本報資料照)

新北40歲已婚張姓推拿師,結識求診的16歲高中女生,竟把對方拐到摩鐵,聲稱她是「前世女友」,藉口2人「再續前緣」撫摸她身體、胸部。高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張徒刑10月。被害人身心受創,只要跟年紀大的男性講話,就會焦慮抓傷自己,申請犯罪被害補償臺北地檢署審議補償20萬1000元,將向張男追償。

檢警調查少女2017年5月到中醫診所進行推拿及整骨治療,認識張姓推拿師。張傳訊噓寒問暖,數次邀約少女出遊,少女2018年8月19日,徵詢外婆同意,與張男出遊。

不料張藉口下雨,騙少女到摩鐵躲雨,撫摸少女身體、胸部,過程中張對少女說,「妳是我的前世女友,因車禍過世,我很傷心」要求少女跨坐在他腿上,因前世女友生前也這麼做。

事後張一再傳訊給少女,「前世今生,今生就讓我們一起續前緣」少女驚嚇不己,求助老師並提告。

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張10月徒刑。張認爲判太重,提上訴;另檢方則認爲張誣指少女逼他離婚,惡性重大,量刑過輕,上訴高院求重判。但高院駁回雙方上訴,仍判張男徒刑10月。

事後被害人向北檢申請性侵害犯罪被害補償,指她因遭張猥褻,需長期看心理醫師諮商課業一落千丈,無法專心上課,甚至看見人羣會害怕,緊張,甚至做惡夢驚醒,跟年紀大的男性講話,會焦慮抓傷自己。北檢審議後,補償她精神慰撫金及醫療費用共20萬1000元,將向張男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