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來時路/1月20日-黨禁開放 主權在民

1986年7月成立建黨10人小組,9月28日「民主進步黨」在圓山飯店宣佈成立。(本報資料照片

1989年1月20日立法院修正人民團體組織法》,開放民衆登記政治團體,人民取得組黨結社、參加集會遊行、從事政治活動的完整權力臺灣地區民衆經過將近半個世紀奮鬥,終於爭得完整的政治權力,建立民主政體

戒嚴時期不允許組黨,1960年《自由中國》鼓吹組織反對黨雷震因此入獄,《自由中國》解散,但是組黨的呼聲從來沒有銷聲匿跡。80年代黨外運動興起,1979年美麗雜誌社試圖以共同政見、聯合競選方式突破黨禁,因而發生「美麗島事件」。

年以美麗島受刑人主體的「黨外中央選舉後援會」成立,提名11人蔘選臺北市議員全數當選。1986年7月成立建黨10人小組,9月28日「民主進步黨」在圓山飯店宣佈成立(見圖,本報資料照片)。當時的法令還不允許,但在蔣經國默許下實質開始政黨行爲了。

蔣經國順應時代的改變,宣佈解除戒嚴並開放黨禁、報禁後,民主力量全面迸發,保守的國民黨代表新興社會力量的民進黨國民大會和立法院全面角力朝野衝突非常激烈,但民主最終還是解決了民主引起的問題

人團法》將人民團體區分爲3類:職業團體、社會團體和政治團體,正式承認了人民組織政黨的自由,也大幅放寬了非政治結社的自由。後因動員戡亂時期終止,該法於1992年7月再度更名爲《人民團體法》,第2條同時改爲「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2011年5月兩岸關係演變,立法院刪除前述第2條規定,人民行使結社權不再有政治限制,臺灣可以出現共產黨

目前登記的合法政黨有140幾個,但是有政治影響力的政黨只有少數,由於統獨的意識形態,概分爲藍營綠營,目前在立法院佔有席次的只有國民黨、民進黨、臺聯黨親民黨。從整個立法過程和政黨的發展可以看出,越開放就越民主,迴歸民權之後,政治雖然庸俗化,但政治衝突的對立性衝突性卻相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