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怒批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律師:交保是有諸多考量

▲「我錯了」砍警嫌犯吳志展下跪,交保後引衆怒抗議民衆毆打。(圖/東森新聞記者柳名耕臺北報導2日下午在板橋砍警的嫌犯吳志展在5日凌晨0時以30萬元交保,消息一出許多民衆及員警感到憤怒,甚至有多名身穿便服的員警在新北院前高喊:「警察要尊嚴」,還有1位賴姓民衆上前痛打吳嫌。許多民衆都會覺得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對於有殺人意圖的嫌犯怎麼可以交保,宏光法律事務所張義羣律師表示,本件的確實是重罪,但重罪不能是羈押的唯一要件,所以法官必須對於嫌犯交保與否,還需考量其他事證,例如有無其他共犯證物是否尋獲,擔心被告串供、湮滅證據、以及是否有逃亡之虞綜合以上考量所做出的決定,但絕對不是有罪無罪的依據,實務上也有許多被羈押的被告最後是無罪確定,反之也有很多交保的被告最後被重判,很難一概而論。張律師指出,砍警的吳志展在案發後就由兒子載往警局投案,在檢察官偵訊時也坦承犯行,該案件也沒有其他共犯,可能是這樣的原因法官才讓他交保;至於交保金額簡單來說就是保證金,爲了保證吳嫌之後都會準時出庭應訊,在未來判決確定後就會歸還給吳嫌,但是如果日後吳嫌無正當理由未到庭,那30萬就會被沒收,交保金額的也是考慮到嫌犯可拿出最大限度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