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泄密案改判有罪 羅智強痛批:判決「不食人間煙火」

羅智強(右二)(陳志賢攝)

總統馬英九被控泄密案,高院改判4個月,前總統府秘書長羅智強16日痛批二審判決非常荒唐離譜邏輯倒果爲因,令人匪夷所思,這判決將陷所有總統於不義,羅反問依此邏輯,難道總統不干涉司法有罪,干涉反而無罪?痛批高院判決是不食人間煙火法匠判決,已真正重創政府治理。

羅智強說,過去法院已3度判馬無罪,皆認定國家總統在處理有關院與院之間的爭議時,有院際調解權。這也是總統能去諮詢幕僚權利,否則總統連遇到大事連幕僚都不能諮詢的話,豈不讓讓他變孤家寡人?二審卻推翻見解,令人費解也匪夷所思。

他指出,看了二審理由,指爲何總統沒有院際調解權,在這件事情上不能夠諮詢幕僚?是因總統在見到羅智強跟江宜樺時,2人共同結論是「不干涉不指導」,因此用不上院際調解權,批評這是什麼不可思議、倒果爲因的邏輯?

他批評,難道如果總統的手那天決定干涉、指導,就是行使院際調解權,反而無罪,也就是說,干涉司法反而無罪,不干涉則有罪,二審判決自相矛盾、邏輯反覆,非常荒唐。

他說,這份判決將陷所有總統於不義,請問蔡英文陳水扁李登輝所涉及的兩岸國防外交哪一項不是機密?這些機密難道只要跟總統府副秘書長、行政院長參商,就叫泄密?這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匠判決,已重創政府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