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竊案/韓男「聲請提審」 認爲臺灣警方非法逮捕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行竊民進黨中央黨部韓國男子趙準基,被依竊盜、非法入侵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但晚間近11點,趙準基「聲請提審」,白話來說,認爲臺灣警方的逮捕程序瑕疵,他要「面見法官」,若法官認爲的確有瑕疵,就必須當庭釋放他。

▲趙準基被移送到北檢覆訊時,一度腿軟哀號。(圖/記者楊佩琪攝)

趙準基被在晚間8點30分左右從刑事局移送臺北地檢署,晚間10點55分,他提出「聲請提審」,因此檢方目前暫停復訊。而他的李姓女友,則在稍早獲檢察官裁定無保請回,在離開地檢署的過程中,李女哭着閃躲鏡頭,還在地檢署門口跌了一跤。

▲趙準基的腳上滿是擦傷的痕跡,警方表示,是在逃跑過程中受傷。(圖/記者楊佩琪攝)

2014年7月,《提審法》新制上路,只要是人民的人身自由遭到法院以外任何機關剝奪,本人或親屬律師,都可以「聲請提審」,要求法院介入審查剝奪自由的行爲是否合法。一旦法官認爲不應該對聲請人逮捕或拘禁,就可當庭釋放,若認爲程序合法,駁回聲請,並解返原逮捕單位,重新進行逮捕程序。

用在趙準基身上,如果法官認爲臺灣警方逮捕程序有問題,就可當庭釋放趙準基;如果程序沒問題,就必須送返臺北地檢署,由檢察官重新再偵查一次。

目前在臺灣,外國人使用「聲請提審」的著名案例,就是南韓Hydis工人永豐金控股東會陳情遭逮捕,法院裁定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