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臺兩地嫁兩次 重婚被起訴

新北簡姓魔女吳姓富商,12年前在美國夏威夷登記結婚,返臺後並未辦理登記,前年分居,簡女又認識大她20歲羅姓富商,2人結婚後被吳男發現,向法院控告重婚。新北地檢署指出,簡、吳在國外登記的婚姻有效,5日依重婚罪嫌起訴簡婦

現年45歲簡姓婦人於2004年間,與吳姓男友到美國夏威夷登記結婚,2人回臺並未登記,2年前因個性不合分居。

去年3月,吳男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他依照法院要求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簡女戶籍謄本,赫然發現妻子已在2013年,與羅姓男子結婚,成了別人的老婆,氣得控告妻子重婚。

羅男辯稱,簡女身分證配偶然空白,根本不知道簡女已婚。簡婦強調,她和吳男簽了離婚協議書,已完成離婚手續,她並沒有犯意,2人當初結婚也未在臺灣戶政事務所登記。

檢方指出,簡婦與吳男在美登記結婚並領有證書,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2人婚姻只要符合臺灣或夏威夷其中一地的法律,婚姻就有效。

檢方也指出,簡婦所稱已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並未到戶政機關登記,涉犯重婚罪嫌,5日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