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性!拿戰鬥陀螺發條性侵幼子208次 狼父重判要入獄了

臺北市一名男子對自己就讀幼稚園的親生兒子,長期以手指、戰鬥陀螺的發條加以性侵遭法官重判(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北市一名男子對自己就讀幼稚園的親生兒子,長期以手指、戰鬥陀螺的發條加以性侵,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斥責他犯後沒有悔意,依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共208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全案定讞。

被害男童在2017年8月30日起就讀幼稚園大班時期,至2019年10月就讀小學二年級之期間,因年幼,反抗應變能力低弱,性觀念未臻成熟,這名男子竟對男童以每週2次之頻率,以手指或戰鬥陀螺發條插入肛門內之方式,性侵208次。

高院審斥責他的犯行令男童除無法在家中獲得完足保護,且令其身心受創,所爲實屬不該,應受相當之苛責,且他犯後猶飾詞狡辯,未能正視己身偏差行爲,實不足取,判刑8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