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權!出校未繳設備單 大同學生被警衛搜書包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大同大學資訊經營系因爲設在大同公司內部大樓,所以學生每天離校前,都必續繳「設備單」,確保儀器沒有遭竊,否則警衛就可以檢查書包學權團體批評,學生不能自由選擇上課地點,還被當罪人看,實在太人權了。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日前有學生因爲找不到老師籤「設備單」,於是想先離開學校,雖然大樓警衛放行,不料卻遭門口警衛攔阻,還爆發言語衝突,讓路過學生忍不住抱怨,「我們有繳學費,爲何得遭受侮辱?」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得知此事後,痛批「這是什麼年代了!」即使學校有特殊理由,也得確保學生擁有基本人權。而大同公司解釋,因爲附近有廠區倉庫,所以全部進出人員一律都要受檢,並非只針對學生,且未來也將維持現狀

對此,大同大學主任秘書李清坤錶示,該棟大樓土地是大同公司與學校共同持有,確實不少學生反應這方面的問題,但若切割土地產權,得繳交土地增值稅坦言難以負擔,也曾想過在校本部與大樓間架設空橋,不過費用吃不消,因此目前只能要求系辦隨時留人,並請警衛態度柔軟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