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送「100萬裝潢」 屋主不滿設計竟凹到變信託裝修

▲近年許多賣屋廣告主打買屋裝潢」。(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陳韋帆/臺北報導

「買屋送裝潢」已是房屋廣告常主打的標語,近年房市不景氣,無論中古屋、新成屋,許多建商屋主開紛紛主打「買屋送裝潢」,近日有一件裝潢費用,被轉變成「100萬」信託的罕見情況發生。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一名趙先生購買預售屋,因不喜歡代銷指定的設計師,而自行尋找的設計師也不願意配合請款方式,經協調後100萬裝潢價金全部匯進信託專戶,進行裝修信託。

一名從海外歸國的趙先生,購買了一間主打「買屋送裝潢的」的預售屋,由於不喜歡建商合作的設計師,與代銷協議自行找尋外部廠商施工,但趙先生指定的外部廠商設計又不符合多項法規設計圖屢次遭建商打槍,導致整體工程延宕三個月仍未簽約,因此鬧上住宅消保會進行調處。

工期延遲,導致我多續約租屋的6個月」,趙先生認爲,建商屢次打槍設計,造成工期延宕,且這樣的態度讓他覺得建設有意刁難;對此建商迴應「買屋送裝潢,合約內容寫得很清楚,是由配合設計師執行。」建商表示,合約本來就是由建商指定配合的廠商施工,且已經特別通融趙先生讓他自行尋找設計師,會延宕三個月,主要是該設計師的設計圖不符合多項法規,還不依公司規定想要以442(見註解)方式進行請款,倘若施工不當要如何處理?

吳翃毅表示,爲釐清趙先生針對建商刁難疑慮,經調處後建商同意再通融一次,將100萬裝潢費用進入「住宅消保會的信託專戶」,由趙先生自行與設計公司進行「信託裝修」;但另外趙先生認爲的租金損失部分,目前雙方並無共識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認爲,目前「買屋送裝潢」算是蠻常見的銷售方式,也有助於讓消費者買單,不過業者多有配合廠商,方式多采定型化契約,消費者若協議自行尋找廠商,要是發生延遲,也是消費者與裝潢廠商之間需要作協議的,不容易向建商或代銷求取相關賠償。

註解 :「442」代表未施工先收取4成訂金,施工到一定程度再行收取4成費用,待完工後收取最後2成尾款;但根據法規訂金不得超過商品服務總金額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