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坪數縮水 竹科工程師虧170萬

新竹政府消保靳邦忠提醒,購屋務必保留原始物件調查資料,簽約時要求經紀人地政士,將權狀內的登記單位平方公尺,換算成坪數,並如實登記於契約內,以免衍生後續爭議。(縣府提供/莊旻靜新竹傳真)

竹科一對工程師夫妻去年8月透過連鎖房仲公司介紹,看上竹北市喜來登商圈1處高樓住宅,當下順利簽約,但事後查實價登錄卻發現坪數縮水5.807坪,質問房仲還被嗆「當時爲何不看清楚」,怒向新竹縣消保官陳情。消保官調查後認定房仲帶看出示坪數與最後簽約平方公尺確有登載不同,未善盡揭露重要消費資訊誠信義務,依消保法剝奪其所得仲介利益27.6萬元。

業者只願退1%服務費

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表示,日前接獲工程師陳情,當時看上的建案爲12樓,同社區另戶同爲57坪,成交金額實價登錄爲1388萬元,因此以1380萬元成交。但過戶後1個月,工程師夫妻偶然上網查詢實價登錄,發現自身所買的房屋登錄資料的權狀僅有51.866坪,比原先房仲告知的權狀少了5.807坪,向房仲質問時,對方卻辯稱這是小缺失、是誤載,「我們算錯了」,願意退1%的服務費表達誠意,並反指控工程師當初簽約爲何不看清楚。

靳邦忠表示,該名工程師認爲短少的坪數換算市價,等同損失170萬元,他協調時建議成交價的2%和解,但業者態度強硬拒絕,甚至表明「如果每個人簽約之後都來說坪數不符的話 ,那我們生意都不要做了!」

虛灌坪數消保官重罰

後續調查發現,短少的坪數來自於公設,原爲15.645坪,實際上僅9.922坪,業者也坦承當初看房僅以開案時的臨時資料說明,靳邦忠表示,業者對於消費爭議處理態度不佳,若不從重處罰,擔心再有業者如法泡製,虛灌坪數訛詐消費者,因此開罰。

靳邦忠也提醒,民衆買屋務必保留原始物件調查資料,簽約時也要求經紀人、地政士將權狀登記的單位「平方公尺」換算爲坪數,並如實登記於契約內,以免後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