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路權發包廠商15年 傅崐萁:收益用於社會救濟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花蓮縣傅昆萁(上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因率先將馬拉松自行車路權,發包給一家廠商15年,被質疑圖利業者。對此,他迴應,這些團體在收取報名費廣告贊助後都不用繳稅,政府卻得動員警力維持秩序,因此這次將路權發包,由縣府監督並抽取權利金,相關收益再用於社會救濟慈善活動,對民衆絕對無害。

民衆繳費參加路跑,警察卻得配合停休協助交管,然而到頭來報名費卻全進了財團口袋。傅崐萁認爲,這些有靠山勢力的團體,讓馬路一封就是10、20公里,最後只能任由他們坐地起價,成爲真正的「路霸」。

▲路跑資料畫面。(圖/本報記者攝)

就連賺取微薄收入的小攤商,只要佔用公共道路就會被驅趕、開罰單,傅昆萁直言,這些民間團體卻可以公然霸佔道路,而且還不用繳稅,在考量縣民整體利益後,決定把路權發包,得標廠商得繳1.8億元回饋金和活動營收10%給縣府,合計15年即可帶來3.6億元至5億元的收益,且相關收益將用於社會救濟。

不過也有人質疑,爲何合約長達15年?傅昆萁解釋,政府委託民間推動的BOT、ROT標案時間都長達50年至70年,這次的招標屬於短年期,以利民間把充足的資本投資下來,預計剛開始幾年可能會虧損,但未來營運就能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