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菜郎當蜘蛛人 爬入熟女家撲倒她喊「肖想你很久」
屏東賣菜郎當蜘蛛人,爬入熟女家撲倒她喊「肖想你很久」。(中時資料庫)
一名在屏東某市場賣菜的鄭姓男子,長期愛慕同在市場內賣檳榔菸酒的熟女,竟然開着自家貨車前往女方家,利用車頂爬入女方住宅陽臺後潛入房內,見到女方只穿內衣褲,竟一路喊着「肖想妳很久了」、「我想要跟妳做」,然後撲倒女方強脫內衣褲欲性侵,A女一路抵抗並推倒鄭男後逃出住家求救,但鄭男卻辯稱只是想去拿借款,不小心跌倒在她身上,高雄高分院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鄭男4年徒刑。
根據判決書記載,鄭姓男子在屏東某市場賣菜,與同在市場內賣煙、酒、檳榔的A女熟識。鄭男在108年,開車前往A女住處,利用小貨車車頂,攀爬至A女住宅前之遮雨棚,再爬到住宅2 樓,進入未安裝鐵窗之陽臺,接着打開未上鎖之落地窗鋁門侵入,偷偷走到曬衣間後面到A女房間門口。
鄭男見A女僅着內衣及內褲面向房門坐於房間內木頭地板上,立刻將A女撲倒在房間地板上,雙手壓制A女肩膀強吻,還對女方說對稱「我很喜歡妳」、「我肖想妳很久了」、「我想要跟妳做」等語,並強行脫掉A女之內褲,A女嚇得抵死不從,趁鄭男動作停頓之際,將其推開穿好衣褲,跑下樓逃避難,鄭男因而未得逞,而駕車離開現場。
事後A女驗傷,發現右肩、胸前、右後腰側、左側腋下、左上臂等都遭抓傷、左膝挫傷及右肘擦傷等傷害,立刻前往警局提告。
鄭男辯稱:「我因A女沒接我電話,纔開車停在在她家外叫她,但她沒回應,我又不能自己進入1 樓,我擔心她的人身安危,才從2 樓進入,我當時是要向她拿當天早上向她借的1 萬元,並還她店裡的鑰匙,但是進入她房間時,因勾到地毯而跌倒,而觸碰到她肩膀,並不是撲倒,也沒有要強吻及脫她的內褲,更沒說:「我很喜歡妳」、「我肖想妳很久了」及「我想要跟妳做」,A女所受傷害應是我摔倒後和她推擠、拉扯所造成。
法官審理後,審酌鄭男侵入A女住宅,以強暴手段對A女爲強制性交犯行,侵害A女性自主決定權,更嚴重破壞社會安寧秩序;造成A女因掙扎多處傷勢而身心受創,且鄭男否認犯行,供詞前後不一,迄今亦未賠償或與A女達成和解,高雄高分院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鄭男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