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滑IG瞄見「鹹豬手撫少女胸」惡照 火大沖警局報案:是我女兒!

葉男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關係,又拍猥褻照傳送上網,遭到法官判刑。(示意圖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葉姓男子與未成年少女在生日前發生性關係,之後又拍攝摸胸的猥褻照傳給網友觀賞,少女的媽媽發現後氣得衝向警局提告抓人。由於葉男至今仍未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法官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處有期徒刑4月。拍攝少年爲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處1年2月。據判決,葉男於2020年7月某日,在新竹市住處與即將過16歲生日的少女小羽(化名)發生性關係,幾日後,再以手機拍攝撫摸少女胸部的猥褻照。之後,葉男將照片以IG發給網友觀賞,直到少女媽媽發現後報警

葉男坦承不諱,其IG友人也證稱,葉男傳送猥褻照給他觀賞。

法官審酌,葉姓男子明知小羽爲未滿16歲少女,對男女情慾之事尚屬懵懂,仍與她發生性關係,並拍攝猥褻照後傳送友人觀賞,影響少女身心健康及人格正常發展,雖葉男犯後坦承犯行,但仍未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也未有任何賠償,衡量葉男的經濟智識程度,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處有期徒刑4月。拍攝少年爲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處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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