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山縣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成效明顯

2024年以來,羅山縣大力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在完成區域評估基礎上,對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爲工業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明確畝均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容積率、環境標準等控制性指標作爲“標準”的擬出讓宗地,按照“標準”實施儲備土地開發,帶“標準”出讓土地,同步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工業項目“標準地”履約監管協議》,企業按“標準”用地,各有關部門對照“標準”實施全生命週期聯合監管,形成“按標做地、明標供地、履標用地、對標管地”的工業用地出讓制度。

落地即開工、投產即達效。根據產業類型和地塊實際情況,在該縣現代製造業開發區實行“畝產論英雄”評價機制,即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畝均產值、容積率、能耗標準、環境標準進行評價,促進土地資源要素向高端產業和優質企業聚集,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截至目前,該縣已爲煥宸光電科技一期、二期重大工業項目辦理了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

服務前移,提前介入。該縣自然資源局通過確定項目規劃方案內容,提升專家諮詢、業務會審查、資規委會審議效率,極大壓縮辦理建築許可的時限,降低企業成本,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時間比傳統供地模式縮短近一週。

全流程管理,制定控制指標。該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全流程圍繞按標做地、明標供地、服務與承諾、履標用地、對標管地5個主要環節,其中在按標做地環節,該縣制定“3﹢N﹢1”控制性指標體系,納入土地出讓條件,並在出讓公告中一同發佈。土地出讓前,地塊已完成“標準地”動工開發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等前期開發和地質災害、壓覆礦產、環境影響、水土保持等區域性評估,實現“拿地就開工”。

該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呂帆表示,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是推進高質量發展導向下的土地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打破了傳統土地要素配置的體制性障礙,釐清了政府和市場關係,進一步適應了“放管服效”改革需要,優化了土地市場營商環境,既有利於高效配置土地資源,推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也有利於培育壯大產業集羣,助推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孔令功 任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