卵巢癌誤診直腸癌 慈濟醫師判緩刑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慈濟醫院一名糠姓醫師被控把罹患卵巢癌宋姓病患誤診爲直腸癌,且造成宋女聽力受損,最後病逝,家屬僅要求一個公平正義,願給緩刑機會,臺北地方法院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6月,減刑爲3月,宣告緩刑2年。糠姓醫師委任律師表示,會提起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糠男任職三軍總醫院時曾因詐領3萬多元健保費,遭士林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刑3個月,並繳交15萬元換取2年緩刑確定。糠男被控在民國2005年任職慈濟醫院臺北分院大腸直腸外科期間爲宋女看診,將卵巢癌誤診爲直腸癌,並進行腹腔鏡手術,造成宋婦腸皮廔管傷害。

判決指出,糠男進行手術時沒有會診婦產科醫師,也沒有告知家屬取得同意,還因施抗生素,造成宋女聽力衰退,糠男被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宋女本身是虔誠的慈濟會員轉院治療後,2009年病逝,宋女家屬提起告訴,目的是希望提升慈濟的醫療品質,不要再有其他病患再受傷害,同時也希望醫師能回答他們的疑慮。

法院審理時,糠男表示當初已按照醫療常規,宋女家屬則表示法院如果認爲糠男有過失,他們願意給糠男緩刑的機會。法官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6月徒刑,減爲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