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外國投資法 VIE擬納入監管

中國商務部今年1月公佈「外國投資法」草案以來,中國對於外資監管態度制度改變備受關注。據中國經營報昨(7)日報導知情人士透露,該草案正在商務部徵求意見,最快將在年內上報中國立法機關,預估「VIE(協議控制)模式」將納入監管。

中國目前管理外資主要依照「外資三法」,即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但業界認爲現有審批管理模式程序過於繁瑣,不利於市場發展。外國投資法草案則將上述三法合一,並朝向更加市場化角度修訂。

值得注意的是,該草案修訂了關於外國投資者定義,引入「實際控制」標準,不再僅依據註冊地來判定。因此,受外國投資者控制的境內企業將視同外資,而受中國投資者控制的外資企業則視爲中資

該草案明確規定VIE模式爲外國投資的一種形式,外國投資法通過後,以VIE模式進行投資的企業,將適用該法。

法律專家認爲,多年來處於灰色地帶的VIE模式將納入監管,許多利用VIE模式在美國上市網路企業如阿里巴巴、百度京東將首當其衝。

中國網路公司大多因爲接受境外融資成爲外資公司,但中國工信部規定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不允許外資,因此許多公司成立中資公司持有牌照,再用另外的合約協議持有牌照的中資公司與外資公司的控制關係,此方式應用於許多赴美上市的中國網路公司。

商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學斌則認爲,立法對於目前通行的VIE模式下的外資如何處理,應當考慮能在實踐中較爲適用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