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等8種國家考試明年起 國文改作文題型

考試院(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潘永鴻臺北報導

考試院會8日通過,明年起律師考試等8種考試的國文科目類型,將改爲作文中醫師考試的國文科目類型,也將修正爲「作文與翻譯」。

考試院會修正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等9種法規有關國文科目題型的相關規定。中醫師考試國文科目題型,修正爲作文與翻譯;律師、會計師民間公證人、社會工作師、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記帳士等8種考試的國文科目題型,則修正爲作文,從2019年舉行的各該項考試開始施行。

考選部專技考試司司長黃慶章表示,主要是讓考生在作文能力上可以提升,但不會只考一篇作文,未來將會再擬定考試內容,其中唯獨中醫生考試需要題目測驗。因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屬於執業資格考試,重視專業知能,列考國文科目時,特別重視語文理解應用、邏輯思考、人文素養博雅能力的評量功能

考試院表示,爲發揮國文科目評量綜效,以符合專業考試之測驗目標,並強化專業衡鑑信度效度,因此配合修正相關考試規則有關國文科目題型之規定,刪除列考測驗式試題,採取多元型式作文爲主要評量方式,這項修正並將于衡鑑3年後,檢討評量綜效報考試院會。

現行相關考試,國文科目有測驗題和作文,以會計師考試爲例,國文分爲作文與測驗,作文佔60%、測驗佔40%。對於題型變革,考試院在今年7月及10月舉行小組審查會,由考試委員玉山擔任召集人